济南市纪委通报5起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8-04-28 09:57:00 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 沙文婧

  本报4月27日讯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和教育作用,今天,市纪委通报了5起发生在民生领域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典型案例。

  一、历城区唐冶街道办事处原为民服务中心主任、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夏涛挪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问题。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夏涛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共计7690000元,用于个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获利15203元。2018年2月,夏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平阴县洪范池镇纸坊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西贞违规处置集体资金问题。李西贞任职期间,经村“两委”商议,将纸坊村2013年至2017年集体土地的占地补偿款共计46852.2元未记入村集体账目,分批次存入村干部个人账户,用于所包生产小组的事务支出,其中,李西贞个人账户存入16780.2元。李西贞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李西贞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相关款项已退交村集体。

  三、章丘区曹范街道办事处信访办副主任卢传学帮助亲友违规领取危房补助款问题。2013年,时任曹范街道办事处北曹范管理区党总支书记卢传学利用职务便利,采取编造虚假材料等手段,帮助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岳母王某某领取危房补助款14000元。2018年3月,卢传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四、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北胡居党支部书记罗振贵、党支部副书记赵文新违规发放拆迁补偿款问题。2015年至2016年,罗振贵、赵文新在向工商业户发放拆迁专项补偿款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其中2户超标准领取补偿款共计267961.78元,并违规将该专项补偿款支付给其他拆迁项目58495元。2017年12月,罗振贵、赵文新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市中区陡沟街道办事处大庙屯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周德伟等5人虚报冒领“一事一议”奖补资金问题。2013年,时任大庙屯村村委会主任周德伟,村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副主任刘春元,村党总支副书记周培庆,村委委员、妇女主任孙良荣,报账员张士强等5人,假借本村出资修路的名义,采取伪造档案、虚开发票等方式,向上级政府虚报并获取“一事一议”奖补资金213934.5元,存入该村集体账户。2017年12月,周德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春元、周培庆、孙良荣、张士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全市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正确看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切实做到权为民用、利为民谋。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压实主体责任,把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摆上更加突出位置,着力从源头上防止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发生,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全面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审批机制、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保持监督执纪问责的尺度不松、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结合重点领域整治专项行动,紧盯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持续强化纪律约束和震慑,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等问题,打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

初审编辑:王晓亮

责任编辑:刘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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