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白酒"换装"变为名酒 男子假冒商标被判刑

2018-03-28 08:43:0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 刘玉凡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玉凡 通讯员邹媛媛 报道

  半岛都市报3月27日讯 在强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下假冒他人商标的“搭便车”行为相伴而生,3月27日,记者从即墨法院获悉,为保护商标专用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持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即墨法院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

  2016年6月至9月,孙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在即墨某小区房内,雇用工人以“金六福”、散装白酒灌装的方式加工“五粮液”酒和“茅台”酒。2016年9月8日,公安机关在该户内查获一系列制假物品,涉案价值共计人民币33万余元。

  鉴于孙某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承认全部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孙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七万元。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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