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等级考成绩纳入高考按“排名”算分!再也不怕考题难了

2018-03-27 18:58: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孙杰

  大众网济南3月27日讯 根据《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称《试点方案》)规定,从2017级高中生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增加等级考试,考生可从政、史、地、理、化、生等6科中任选3科,成绩按照等级转换规则转换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在今天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张志勇对等级考试赋分做了解释,当等级考试科目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时,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将按比例转化到8个分数区间,最终得到考生成绩。

  根据《试点方案》规定,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的计分规则为:将每门等级考试科目考生的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B、C+、C、D+、D、E共8个等级。参照正态分布原则,确定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3%、7%、16%、24%、24%、16%、7%、3%。

  “当等级考试科目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时,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转换到91-100、81-90、71-80、61-70、51-60、41-50、31-40、21-30八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等级成绩。”张志勇说,这样做能够较好解决学科之间分数不等值、学生选考科目分数不能直接相加参加高校招生录取的问题。

  张志勇表示,夏季高考实行3+3选考模式,每个学生等级考试选考的科目不同,由于不同科目存在试题命制的内容、形式、难度、考查角度等差异,如果以原始分呈现考试成绩,会带来学科间不公平问题;等级呈现方式则使得不同学科考生因等级划分而保持了成绩相对均衡,学科间试题难易差异等不公平因素可以被较好消除,使得不同科目之间成绩可以相加。

  据悉,等级区间比例是依据山东考生的实际状况划定。以山东省历年高考成绩大数据为基础,经过严谨科学测算,确定了8个等级区间所占比例。张志勇说,这样进行比例划分,符合山东考生的实际整体状况,能够较好地体现山东考生的真实水平和能力,确保等级区间制定的科学性。(大众网-山东24小时客户端记者 孙杰)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毛德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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