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戒毒局开展“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活动

2016-05-27 22:24: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赵洪栋

  大众网济南5月27日讯记者 赵洪栋 通讯员 李同文)“未在单独房间实施保护性约束措施的扣0.2分,房间内无监控的扣0.1分……”看到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的扣分标准,你可能会诧异,这是什么扣分标准?这么严格精确。这是山东省戒毒管理局为加强戒毒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的《山东省戒毒场所“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创建标准》)的部分内容。

  今年5月19日,山东省戒毒管理局印发《山东省戒毒场所“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标准(试行)》,在全省戒毒场所部署开展 “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戒毒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执法规范化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意见》要求,省戒毒局在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山东省戒毒场所“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标准》。”山东省戒毒管理局戒毒综合处副处长毕于乾介绍。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省司法厅‘三项重点工作’之一,事关戒毒场所执法形象,事关戒毒工作长远发展。我们始终把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做为一件大事来抓,并纳入重要议程重点部署推进。为此我们还成立专门机构,依托山东省戒毒协会筹建了执法管理专业委员会,在开展戒毒理论研究和学术活动同时,着力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工作,并把创建‘执法规范化单位’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考核体系。”山东省鲁中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金兴会说。

  据了解,2014年9月开始,山东省戒毒管理局就从制约和影响戒毒执法的顶层设计、体制机制建设和重大理论课题进行研讨论证,先后出台了《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开展执法规范化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戒毒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并结合戒毒工作实际,广泛征求各戒毒所和相关业务处室的意见,历时半年才完成了《创建标准》。《创建标准》共计78个项目、284项创建标准,320个考核指标,涉及到戒毒工作方方面面。

  “我们将《创建标准》发到每个戒毒所的戒毒大队、管教科室,要求每名警察都认真学习,掌握创建标准的具体要求,知道执法规范化要求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毕于乾说。《创建标准》实行百分制,既作为“执法规范化单位”的考核验收标准,也作为省局对各戒毒所年度工作考核标准。省局成立考核组,每年对创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综合评分达到90分以上的,包括90分,推荐为“执法规范化单位”,报局党委研究同意后命名;综合评分达到95分以上的,包括95分,推荐为“执法规范化先进单位”,报局党委研究同意后向省厅推荐命名。创建工作不搞终身制,实行一票否决制和动态管理,凡发生“六无”事故、警察违法违纪问题的单位,一律取消创建资格,已命名的取消命名。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毛德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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