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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创办我省首家NGO“孵化器”

2012-04-20 03:32:00    作者:记 者 吴宝书 孙 巍  通讯员 张道伟   来源:大众日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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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4月17日,由日照爱心联盟组织的一支12人爱心小分队,来到东港区吉洼村,给4位留守儿童带来了书包等学习用具和500元现金,心理专家和志愿者还和他们交谈、做游戏。这是该组织今年以来的第16次公益活动。
  □记 者 吴宝书 孙 巍 
   通讯员 张道伟 报道
  本报日照讯 4月17日,由日照爱心联盟组织的一支12人爱心小分队,来到东港区吉洼村,给4位留守儿童带来了书包等学习用具和500元现金,心理专家和志愿者还和他们交谈、做游戏。这是该组织今年以来的第16次公益活动。
  “日照爱心联盟的成立,多亏了市里的NGO‘孵化器’,否则到现在我们可能还是个‘黑户’。”日照爱心联盟理事长杨支华说,“有了合法身份,社会上对我们非议的少了,关注的多了,我们组织公益活动的能力也增强了。”
  杨支华所说的NGO“孵化器”,是日照市于2011年11月创办的日照市社会组织创业园。此前,由于没有主管部门,像日照爱心联盟这样的公益组织无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社会组织创业园成立后,公益类社会组织经市民政局评估,可入园孵化发展,享受直接注册登记和一站式服务,2年内免缴房租。2年后,公益组织“出”园发展,经申请认定仍可享受优惠政策。
  “社会组织创业园就是一个孵化器,重点培育扶持面向社区居民、服务一线群众的社会组织,尤其是初创阶段的‘草根组织’。这在我省尚属首家。”日照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张守佳介绍说。据悉,创业园已入住社会组织25家,创业园为他们提供项目培育、组织孵化、人才培养等公共服务。
  据悉,我国近年来社会组织(即NGO,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三种类型)发展较快,但多数没有“合法”身份,而且由于民办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导致社会组织服务能力不强,社会认同度和影响力低。
  去年10月,日照市民政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公益类社会组织的通知》,出台诸多优惠政策:公益类社会组织注册资金由3万元降低至3000元,社区服务类公益组织降为1500元;对于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等行政审批事项,由60个工作日缩减为10个工作日;免收注册费、变更登记费、公告费等,实行“零收费”。
  此外,为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日照还探索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事业单位改革,把那些政府不好做、做不好的事务转交给社会组织去做。此前市民政部门已拨付经费,把市直申请救助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城乡困难居民普查等事务交由社会组织日照市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具体负责。明年起,市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经费将增加到200万元。
解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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