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29 12:55:00 李宝然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主检法医师为虢某进行司法鉴定。见习记者 李宝然 摄
本报7月28日讯(见习记者 李宝然) 28日上午9点左右,日照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的2名主检法医师从市里出发前往莒县陵阳镇杨家址坊村,上门为该村因车祸而躺在床上的虢某进行伤残程度司法鉴定。
2010年2月7日上午,69岁的虢某骑电动车外出,在村子通往公路的拐弯处,被迎面而来的一辆小货车撞倒。随后被送往莒县中医院治疗,后又转院到临沂市沂水中心医院治疗。
关于这场车祸,莒县法院判决小货车司机王某承担事故责任的70%。王某认为日照市某司法鉴定所评定的虢某伤残程度与实际情况不符,因此王某对法院判决不服。针对这一情况,莒县法院委托日照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再次鉴定。
目前,虢某大小便不能自理,自车祸后一直躺在床上。在虢某家中,记者看到了一个轮椅。“轮椅只是用来推着他洗洗澡用的,把他弄到轮椅上,他也坐不起来,还得靠我们扶着才行。”28日上午,虢某的儿子说,截止到今年7月份,虢某家为治病已花去了四十五万元。
针对虢某这种困难情况,要使虢某到市里再次进行司法鉴定很困难,因此,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主检法医师免费上门为其进行司法鉴定。
28日,日照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主检法医师和小货车车主王某一起来到虢某家,在车祸双方都在场的情况下,对虢某进行了司法鉴定。
日照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主检法医师通过对虢某的身体状况观察、检测,以及分析在医院中拍的各种片子等方法,确定了虢某的伤残程度为一级。随后,法医在双方面前宣布了鉴定结果。
“今天,市检察院亲自上门服务,鉴定得很公道,我很满意。”虢某的儿子说道。
“市检察院的鉴定结果,很公正、透明、公道,我们服了。”小货车车主的妻子说道。
据了解,自2009年8月份以来,日照市检察机关开始推广检查技术服务民生活动,只要是年龄大于70周岁、行动不便或长期瘫痪在床者以及其他特殊情况需上门服务者,都可以向日照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预约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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