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15 14:19:00 侯健 丁军生 来源:齐鲁晚报
本报3月14日讯(见习记者 侯健 通讯员 丁军生) 日照市的房地产市场近年来异常活跃,房价也是不断上涨,在国家及我省相继出台抑制房价的调控措施后,日照市也有了动作。记者从市房地产管理局获悉,日照为遏制炒房行为的发生,发出了《规范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应严格执行购房实名制,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不得擅自将购买的商品房再行转让。
据日照市房地产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随着国家不断加大二套房税收力度,为规避高额的税收,个别人在买房时起了不用自己真实姓名的“邪念”。为有效执行政策,日照市要求严格执行购房实名制,严禁认购后随便更名。
通知指出,日照市将规范合同备案注销管理,以堵住借合同撤销或变更进行期房投机、囤积房源、捂盘惜售、牟取不当利益的漏洞,遏制对商品房的炒作,进一步稳定日照的房地产市场。各开发企业销售、经纪机构代售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得随意更改,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前,不能再行转让。
通知还明确指出,对借合同撤销之机进行期房投机的违规行为,房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如开发商或者经纪机构弄虚作假的,将提报相关部门计入信用档案。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