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08 14:06:00 丁捷 来源:齐鲁晚报
本报3月7日讯(记者 丁捷 见习记者 姜海姣 通讯员 徐前田) 一个普通的肉店披上“日照市为民办实事工程放心肉示范店”的外衣后,就明目张胆地卖起了“放心肉”。近日,岚山工商分局查处了这个销售生鲜肉的店铺。
经工商执法人员查实,该店位于岚山区安东卫街道某市场,主要经营生鲜肉销售,店外挂有“日照市为民办实事工程放心肉示范店”的牌匾。 ?“当事人提供不出‘日照市为民办实事工程放心肉示范店’的相关证书或文件,只是辩称这个店是日照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的代理商,而这个公司是有证书的。”工商执法人员表示,上一级销售公司有“放心肉示范店”的证书,并不意味着其经销店也获得了“日照市为民办实事工程放心肉示范店”的称号。
工商执法人员表示,按照市经贸局的要求,经营店要想获得该称号,必须到当地经贸局申请获批后才能用这样的字号进行宣传,否则就涉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目前岚山工商分局已立案调查。
对此,工商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该案件中,当事人利用上一级供货商的称号进行虚假宣传的形式有很强的隐蔽性,一般消费者不容易识别。提醒消费者在消费时一定要睁大眼睛,分辨出商家的各种称号、荣誉是否真实可靠,必要时可咨询当地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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