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3人跨省贩卖冰毒千余克临沂落网
2011-08-19 04:44:00 作者:杜辉升 王增才 高丽媛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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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籍的杨某因吸毒被原单位辞退,后在临沂打工期间,再次赴原籍购冰毒达1000余克贩卖。8月15日,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对被告人杨某等3人依法提起公诉。
□杜辉升 王增才 高丽媛 报道
本报临沂讯 湖北籍的杨某因吸毒被原单位辞退,后在临沂打工期间,再次赴原籍购冰毒达1000余克贩卖。8月15日,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对被告人杨某等3人依法提起公诉。
8年前,杨某曾是湖北省宜昌市某企业的职工,因吸毒被强制戒毒四年,屡教不改被单位辞退。2008年春,杨某带着妻子王某某来到临沂投奔在此地打工的女儿。过了不长时间,杨某恶习回潮,回老家通过“老关系”购回50克冰毒,部分供自己吸食,部分贩卖牟利。
2008年11月,杨某又想回宜昌购买冰毒,其女婿罗某出资1万元入了股。同年12月,罗某找到宜昌朋友季某(已判刑),以低价从季某处拿货,然后加价转给岳父杨某贩卖。
5月31日上午,兰山区警方在例行检查时,在临沂市区某宾馆一房间内抓获了刚刚吸食完毒品的一男两女。公安民警根据该男性吸毒者供述的购毒渠道,于次日将其上线杨某夫妇抓获,从其住处搜获了120克冰毒及吸食工具。6月3日,罗某在宜昌市被缉拿归案。经审查,杨某一家两代三人自2008年9月至2011年5月,先后辗转宜昌市12次,购进冰毒1000余克,平均每克获利百余元。6月23日,兰山区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将杨某、罗某和王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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