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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租停车位就给停水?

2010-07-12 16:47: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7月11日热线消息 (记者  刘遥)只因不租小区内的停车位,小区业主被物业停水20余天。律师称:如果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相关费用,物业可以诉诸法律程序,通过合同和法律处理。物业擅自停水的行为已构成侵权。

    7月11日,市民张女士来电反映,她家住在市区工业大道和解放路交会处附近一小区,今年6月份,物业要求有车的业主必须租小区内的停车位,而不租停车位的业主,物业通知“如给业主生活带来不便,后果自负”。张女士想,只要把车停在外面,就不用再花钱租小区内的车位了。却没料想自己家会“被停水”,至今,张女士家被停水已 20多天,令张女士的正常生活受到影响。她与物业交涉时,物业仍表示,不租车位就不供水。

    11日下午,记者联系到该小区物业,一位自称姓李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小区正在整顿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按规定,目前在物业登记的持有车卡的业主,必须在小区内租停车位,才能让车进小区,否则就停水。当问及将车停在小区外是否也必须“被停水”时,该工作人员表示,这样业主可以退掉车卡,但同时车辆将不能进入该小区。

    临沂市品众元律师事务所王律师称,物业与业主的关系属于合同关系,他们的纠纷属于合同纠纷,要按合同违约相关规定来处理。如果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相关费用,物业可以诉诸法律程序,通过合同和法律处理。而如果是物业单方面强制规定有车的业主租停车位,对业主来说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但是无论何种原因,停水是侵权行为。业主在与物业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可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或诉诸法律。
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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