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16 07:48:00 凌文秀 来源: 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本报聊城8月15日讯(记者 凌文秀 通讯员 蒋利强) 聊城市工商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市民在各类预付式消费过程中,谨慎办会员卡,并提出多个需注意的问题。
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预付式消费是指消费者先付费购买类似购物券的消费行为,消费者购买年(月)票等形式的消费卡(券),以后分次享受产品或服务。目前根据投诉来看,预付消费在带来实惠和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接到的投诉中有很多情况,比如中止消费退款难,信誉经营保证难,虚假承诺兑现难,企业变更履约难,携款逃逸追偿难。”
对此,市工商局发布警示提醒说,在各类预付式消费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办理消费卡等各类预付款证券时,最好考察一下经营者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千万不可因某商家优惠幅度较大而忽略了潜在的风险。避免一次投入过高,承担风险过大。要注意保留发票等相关证据,发生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投)诉。一旦遇到商家携款潜逃,涉嫌经济诈骗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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