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01 11:03:00 马瑛 来源: 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本报7月31日讯(记者 马瑛) 7月31日,记者从德州公安消防支队了解到,7月份德州市发生12起车辆自燃事故,7月27日当天有3起车辆自燃。记者了解到,很少有车主配备车载灭火器,也少有车主购买自燃险。
“当时停车后,就发现车大灯冒烟,后来就有明火,还没反应过来呢,车就着了。”7月21日,乐陵一位车主的车辆自燃。7月27日下午6时许,德州漳卫新河东河堤开发区胡庄附近,一辆小轿车发生自燃,司机说起火原因可能与前一天晚上淋了大雨有关,所幸司机和爱人及时逃离车辆,没有人员伤亡。27日宁津和陵县也都有私家车发生自燃。其中陵县私家车发生自燃时正在下雨,也没能阻挡车被烧毁。
7月31日,记者在某商场停车场内随机调查了10辆私家车,仅3辆配备灭火器,其中一个灭火器还是坏的。“买保险时,保险公司送的,当时不会用玩坏了就再也没买。”车主王先生说。“车上没有,不会用,如果车着火了,车上都是易燃物,灭火器也不管用。”另外一名车主说。
记者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车险部工作人员处了解到,2011年购买车辆自燃险的客户仅占4.7%,今年上半年购买车辆自燃险的客户占5.98%。工作人员说,私家车购买全险时,不包括自燃险,车辆自燃险需单独购买。
天衢工业园一家汽车修理厂的张经理称,汽车自燃的原因一般有三类,电线短路起火;油路原因起火;车内易燃物品起火。“车改气、安装各种附加产品导致线路短路都是常见的原因,经常为车做保养,不私自更改车内线路会比较安全。”
记者从消防部门了解到,车辆自燃初期,如果使用灭火器,可以有效阻止火势蔓延,私家车上配备小型灭火器,可以有效减少火灾发生时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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