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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出台价格和收费措施控物价 困难群众获补

2011-10-11 11:15:00    作者:王秀波 王伟 汤树静   来源:德州新闻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物业管理条例 价格补贴 价格指数 物业服务 低收入群体 物价上涨 商品房价格 涉企 价格诚信 山东省德州市
[提要] 10月8日,记者从山东省德州市物价局获悉,如居民基本生活价格指数连续3个月超过5%,德州将向4类困难群众发放价格补贴,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为促进幸福德州建设,市物价局日前制定出台12条价格和收费措施。

  10月8日,记者从山东省德州市物价局获悉,如居民基本生活价格指数连续3个月超过5%,德州将向4类困难群众发放价格补贴,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

  据德州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居民基本生活价格指数连续3个月超过5%,德州将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向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供养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同时,还开辟绿色通道,向困难群众、低收入群体提供价格鉴证援助。

  记者另外获悉,结合新的《物业管理条例》,德州市物价局正在修订《德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按照规定程序,合理制定新建小区收费标准,积极推行冬季供暖按建筑面积和按表两部制收费办法,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让业主明明白白缴费。

  为促进幸福德州建设,市物价局日前制定出台12条价格和收费措施。具体内容包括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努力稳定商品房价格、从严从低核定价格和收费标准、开展民生价格监督检查、继续做好价格投诉举报工作、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全面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合理确定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继续推进价格政务公开、向低收入群体提供价格鉴证援助、积极推动价格诚信建设、加强价格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等。(王秀波 王伟 汤树静)

隋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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