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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徐德波 通讯员 周梦韩 报道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特别是民营企业高管、财务、采购、销售、技术等关键岗位人员犯罪,不仅严重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影响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发展,而且扰乱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破坏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3年7月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明确提出构建民营企业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同年12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二),将实践中反映较为集中的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发生的非法经营同类营业、为亲友非法牟利和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企业资产等三类行为规定为犯罪。
这一系列针对民营经济领域腐败犯罪问题切实可行的举措,保障了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让民营企业敢闯敢拼、更有底气。
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明石化”)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对于企业腐败现象和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践行民营炼化企业社会责任和担当。
民营企业反腐,工作在“反”,重点是“防”,事实上,近年来东明石化内部反腐力度在不断加大。9月19日,东明石化正式启动了反腐败、反舞弊、反贿赂合规体系建设项目。项目选择与国际一流律所合作,就建设目标、范围及工作安排作详细介绍,关键岗位人员分别就反腐败体系建设项目进行表态发言。
民营企业贪腐危害巨大
民营企业内部的贪腐行为不仅违反了道德和法律,还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在财务方面,贪腐行为会直接导致企业的资金流失,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贪腐行为对于民营企业的信誉也将造成影响,贪腐行为被曝光后,不仅会影响企业的声誉,还会使合作伙伴和投资者失去信心,从而影响企业的融资和发展。此外,贪腐行为一旦被查处,企业将面临法律诉讼和罚款等风险,给企业带来极大的经济损失。
民营企业贪腐问题,直接影响的是当事企业的健康运行和长远发展,更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极大危害。
对腐败行为“零容忍”保护企业和员工
东明石化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李湘平出席项目启动会议着重强调此次反腐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对日常工作中的“反腐”与“防腐”提出具体要求。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李治也深刻分析东明石化腐败问题及原因,并对反腐败体系项目作出工作安排。
对于此次反腐败、反舞弊、反贿赂合规体系建设,东明石化也展现出了对腐败行为前所未有的“零容忍”态度和决心。腐败行为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及法律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对腐败分子采取持续高压态势。反腐最终目的是对企业和员工的保护。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不只是“反”,更是“防”。防止腐败,保证每一名干部、每一名同志不因此受法律制裁,保证企业不受经济损失,让诚信、正直、认同东明石化企业文化的、愿意为东明文化长期奋斗的、能够创造价值的人脱颖而出,立足东明石化平台实现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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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南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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