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褪色笔写20万元欠条 两天后字迹全无

2012-10-17 10:50:00作者:赵树行来源:齐鲁晚报

用自动褪色笔打了20万元的欠条,两日后欠条上字迹消失,于是以此为由拒不还款。3月3日,王某主动联系陈某说过几天就可以还钱,并说想给陈某换一张欠条,把原来两张15万元和5万元的欠条合写成一张20万元的欠条。

  本报10月16日讯(通讯员 何玫莉 记者 赵树行) 用自动褪色笔打了20万元的欠条,两日后欠条上字迹消失,于是以此为由拒不还款。近日,这名滨州籍男子以涉嫌诈骗罪被滨州市滨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1年12月份,王某从陈某那里分两次高息借款20万元,王某给陈某打了两张欠条。之后,陈某向王某索要借款,但王某总是以种种理由推脱。2012年3月初,犯罪嫌疑人王某得知朋友姜某那里有一支自动褪色笔,并知道用这种笔写出来的字迹会在15分钟至2日内自动消失,于是产生了用褪色笔给陈某合写欠条同时收回原欠条的想法。
  3月3日,王某主动联系陈某说过几天就可以还钱,并说想给陈某换一张欠条,把原来两张15万元和5万元的欠条合写成一张20万元的欠条。陈某同意后,王某用自己从姜某处借来的褪色笔给陈某重新合写了一张20万元的欠条,并将陈某手中原有的两张欠条收回并销毁。
  到了3月5日,陈某因急用钱就找王某要钱。王某答应还款但强调陈某来的时候一定要拿着欠条。陈某感觉不对劲,拿出欠条一看,发现上面的字迹全无,只剩下王某摁的几个手印。
  随后,陈某将王某起诉至法院,但王某以陈某口说无凭为由对借款一事并不认可,陈某无奈之下报警。公安机关立案后对陈某提供的欠条进行了痕迹鉴定,并恢复了欠条上原有的绝大部分内容。 
  滨州市滨城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涉嫌诈骗罪,另外,其还涉嫌强奸罪,并有盗窃、贩卖毒品前科,该院遂于近日从快对其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责任编辑:见习编辑王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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