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鲜奶吧达40余家 相关部门出新规严管鲜奶吧

2014-09-02 10:00:00来源:大众网淄博 作者:常萍
分享到: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为加强对鲜奶吧的监管,确保市民喝上“放心奶”,淄博市今天下发《淄博市鲜奶吧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在奶源、存储设备以及从业人员等各方面设立了“硬杠杠”,明确了监管主体和监管环节。

  大众网淄博9月1日讯  据鲁中晨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为加强对鲜奶吧的监管,确保市民喝上“放心奶”,淄博市今天下发《淄博市鲜奶吧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在奶源、存储设备以及从业人员等各方面设立了“硬杠杠”,明确了监管主体和监管环节。《办法》自2014年9月19日起施行。

  据了解,山东作为全国较早出现鲜奶吧的省份,自2009年7月潍坊出现第一个鲜奶吧以来,经过数年发展,目前已有3000余家各类鲜奶吧,遍及全省17个地市。截至目前,淄博市鲜奶吧已达40余家。虽然鲜奶吧主打“新鲜、健康”牌,但部分鲜奶吧存在奶源不明、从业人员不规范、多头监管等问题。

  为确保市民喝上“放心奶”,《办法》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

  域内的鲜奶吧监督管理负总责。县级畜牧兽医部门负责鲜奶吧所用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生鲜乳质量检测抽查,记录监督抽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同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鲜奶吧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鲜奶吧从非法渠道购进生鲜乳,及时进行查处并通报同级畜牧兽医部门。此举,明确了监管主体和监管环节,将改变以往多头管理的现状。

  对于市民所关心的奶源问题,《办法》明确规定,鲜奶吧开办者应当分别从有合法资质的生鲜乳收购站、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购进生鲜乳、相关原料,并建立相关台账。鲜奶吧开办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办理法定手续,并将自己的基本情况告知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接受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鲜奶吧开办者要配合、服从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应当在其鲜奶吧内张贴公示接受监督的情况和所经营的奶制品质量情况。未按规定从事制售活动的鲜奶吧,由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鲜奶吧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有权举报鲜奶吧开办者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行为。

  据了解,《办法》自2014年9月19日起施行。

【更多新闻,请下载"山东24小时"新闻客户端或订阅山东手机报】
【山东手机报订阅:移动/联通/电信用户分别发送短信SD到10658000/106558000678/106597009】

本文相关新闻
分享到:

初审编辑:刘宝才

责任编辑:王雅淇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