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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278名困难群众获得158.82万元救助

2012-01-13 11:41:00    作者:   来源:大众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患者 临淄区 大病医疗救助 慈心一日捐 三无 因病致贫 报销 返贫 住院 群众
[提要] “俺这次住院一共花了68211元,新农合报销了23109元,又领了9020元的大病救助金,剩下的自个就能承担得起了。所有救助资金均来自财政预算、“慈心一日捐”等渠道,其中,仅2011年临淄区“慈心一日捐”就募集1082.43万元,30%的资金用于贫困大病患者救助。

  本报淄博讯 “俺这次住院一共花了68211元,新农合报销了23109元,又领了9020元的大病救助金,剩下的自个就能承担得起了。”1月6日,提起年前生的大病,临淄区金山镇吴胡同村村民田立泽仍旧非常激动,一个劲儿感谢好政策。

  58岁的田立泽是一位普通的农民,靠务农为生,家里一年收入也就八九千元,去除日常开销,一年下来能攒下千儿八百的,去年8月份,一场大病就花净了家里的积蓄。危难时刻,新农合解了田大爷的燃眉之急,大病救助更是送去了福音和温暖。

  俗话说:“病倒一个人,塌下一个家”,老百姓最怕的就是生病住院。2004年6月,临淄区在全省率先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保居民只要交纳几十元钱,生病时可最高报销15万元,最高报销额度在当时居全省之最。2007年10月,临淄区又率先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区居民医疗参保率达到100%,在全市率先实现全覆盖,极大地降低了患者个人经济负担。

  但对于贫困患者来讲,报销后的个人承担部分,依旧是一笔巨额费用,无力承担,导致部分贫困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为让广大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2011年5月份,临淄区在全市率先出台《临淄区贫困居民大病医疗救助办法》,对医疗报销后的贫困患者,再进行大病医疗救助,不让一个贫困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临淄大病医疗救助分为两大类,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孤儿等贫困患者,实行“零起付线”救助,按报销后自负金额的50%救助;因大病导致家庭生活水平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居民,自负金额超过10000元的,按报销后自负金额的20%救助,最高救助额度最高可达到每人每年30000元,创全市乃至全省新高。

  自2011年5月份新办法出台以来,临淄区大病医疗救助共救助困难群众278人,发放大病医疗救助金和临时救济158.82万元。所有救助资金均来自财政预算、“慈心一日捐”等渠道,其中,仅2011年临淄区“慈心一日捐”就募集1082.43万元,30%的资金用于贫困大病患者救助。

隋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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