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在部门的协调下,坐下来商谈工钱问题 本报记者 甘倩茹 张冬梅
近日,本报接到一四川籍农民工反映,自己和老乡二十多人在滕州市东郭镇某砖厂打工,被拖欠近两个月的工钱。后经相关部门调解,砖厂老板答应先给四川工人们一些生活费,理清账目后把剩余工钱结清。
二十多名民工被拖欠十多万工钱
26日下午,记者见到了三名四川籍民工。一名姓林的民工介绍,他们都来自四川宜宾,跟着老乡也是工头的张强到滕州东郭镇一砖厂打工。“我们出来都是卖力气吃饭的,而砖厂已经拖欠了近两个月的工钱了,我们现在连回乡的车费都不够了。”林先生说。
原来,工头张强几年前就在此砖厂打过工,张强因为和老板熟识,并且懂技术,就和老板签订了一份用工合同。合同约定,张强承包2014年一整年的砖厂生产:从喷土、下雨盖土、晾晒干石、粉碎、铲车工、维修工等,砖厂所有人工全由张强负责。从合同中可以看出,砖厂老板只管验收优质红砖,负责销路,并且工钱根据当月生产量进行结算。
张强介绍,合同中说每月15日发放工钱,不超过当月20号,然而老板每个月都没有按时结算。因为工钱拖欠,张强和工人们一起停了工。张强表示目前有十多万元的工钱没有结算。
砖厂老板:工人无故停工造成损失
27日,在民工打工的砖厂附近,记者看到二十多名民工已经把行李收拾停当,等车准备离开。记者看到,砖厂已经处在停工状态,成块的红砖堆积在院子里,偶尔有车辆进来拉砖。
在东郭镇司法所,砖厂老板陈先生介绍,自己和张强认识多年,关系一直不错,才肯把砖厂的生产包给他,并且他承认工钱还没有和张强算清。“第一个月生产得很好,红砖的销路也不错,可是后来张强的工人分好几次离开了一部分,我就很有意见。”陈先生说。并且他说为了补充劳力,不得不在当地招了工人,而合同中规定了尽量不使用当地工人。“后来,张强索性停了工,我当时就问他因为什么,无故停工给厂子带来了不小的损失。”
部门调解 老板承诺补齐工钱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郭镇劳保所、东郭镇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得知此事后,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在部门的协调下,矛盾重重的张强和陈老板坐下来进行协商。
双方当事人陈述了相关事实之后,东郭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砖厂老板陈先生进行了劝说。工作人员表示,陈先生并不能因为停工给厂子造成损失为由而拒绝支付工人工钱,并希望双方都能站在对方的角度进行思考问题。
经过调解,陈先生表示愿意先支付张强一部分生活费,并且利用周末两天的时间进行账目的梳理。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双方对工资有异议,可以把核算的工钱放在公证处进行提存,这样可以确保工钱发放到每一位工人手上。工作人员还对陈先生提出建议,希望他下一步能够培养自己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这样才能够不受制于人。
先发货后付款 骗走百余吨土豆
本报枣庄6月29日讯(记者 甘倩茹 通讯员 刘阳河 陈剑) 近日,家住济宁市金乡县某村的毕某来到滕州市界河镇陈某经营的土豆代收货栈,结果,这爷俩以先发货后付款的方式让陈某为其收购土豆,骗走陈某价值30余万元的130余吨土豆后潜逃,6月26日,警方在河北邢台将其抓捕归案。
2012年春天,毕某在昌邑收购土豆时与同行陈某相识,2012年秋天,毕某主动找到陈某,让陈某为其代收土豆,从此毕、陈二人便结下了代收土豆业务关系。每年春、秋两季毕某都到陈某货栈收购土豆。今年年5月7日,毕某带着儿子再次来到陈某货栈收购土豆,并与陈某口头约定,陈某为其代收土豆,货款钱由毕某在发货的第二天从银行转到陈某的银行卡内。毕某另付给陈某每斤八分钱的服务费,服务费用在土豆全部代收完后一次付清。从5月7日到5月24日,陈某共为毕某代收了10车土豆,货款钱全部付清。
今年5月25日,陈某在龙阳镇某村和自己的货栈为毕某代收土豆30余吨,并为毕某找到运输车运到广东汕头。5月26日至5月29日,陈某用同样的方式又连续为毕某代收了土豆120余吨分别运往厦门和广州等地。毕某在取得陈某的信任后,将5月25日至5月28日四车土豆款骗留在自己的银行卡内,又于5月29日将第五车土豆运往厦门。5月30日凌晨1点左右,毕某带着儿子逃往河北张家口。毕某逃离陈某家后不久被陈某的妻子发现随即报警。
6月24日,办案民警收到毕某活动轨迹的线索后,立即赶往邢台,6月25日9时许,当毕某出现在邢台火车站东站附近时,被守候的民警抓获。据毕某交代,部分货款钱已被其挥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