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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三部门联手规范招工行为

2012-02-13 10:59:00    作者:李泳君 时均立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人力资源 取缔 职业中介
[提要] 记者从枣庄市人社局了解到,为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人力资源市场违法犯罪活动,取缔非法职业中介行为,枣庄市人社局、枣庄市公安局、枣庄市工商局三部门联合决定自2012年2月9日至3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本报枣庄2月12日讯(记者 李泳君 通讯员 时均立) 记者从枣庄市人社局了解到,为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人力资源市场违法犯罪活动,取缔非法职业中介行为,枣庄市人社局、枣庄市公安局、枣庄市工商局三部门联合决定自2012年2月9日至3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记者了解到,本次整顿的内容主要包括四大方面,首先是严厉打击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以职业中介为名骗取求职者财物、拐卖妇女或者未成年人等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要严厉打击;对欺骗、贩卖、强迫劳动者劳动的黑色利益链犯罪团伙,要重点打击;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其次,依法取缔“黑职介”。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和取缔。依法打击以暴力手段胁迫劳动者接受其职业介绍行为,对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另外,本次整顿将加强职业中介监管。对申请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格审查;对已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要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职业中介机构守法诚信档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利用对职业中介机构的审查和企业年检的形式,联合对辖区所有登记注册的职业介绍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检查,依法规范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和经营。
  此外,本次整顿还将规范用人单位招工行为。对违反规定将“乙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发布虚假招工内容及其他虚假信息,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招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用人单位,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李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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