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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中医医院“先治病后交钱”

2011-08-09 13:10:00    作者:张冬梅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病人 中医医院 患者 治病 看病
[提要] (记者 张冬梅)从7月11日起,滕州市中医医院开始实行“先治病后交钱”的服务模式,这种人性化的服务模式在枣庄是第一次实行,引起广大市民的关注和热议。享受了这一政策的西岗镇马先生告诉记者:“我患有胃恶性肿瘤,前段时间犯病在滕州市中医医院住院。

  本报枣庄8月8日讯 (记者 张冬梅)从7月11日起,滕州市中医医院开始实行“先治病后交钱”的服务模式,这种人性化的服务模式在枣庄是第一次实行,引起广大市民的关注和热议。

  享受了这一政策的西岗镇马先生告诉记者:“我患有胃恶性肿瘤,前段时间犯病在滕州市中医医院住院。没想到医生同意我先治病后交钱。以前每次住院,都要先问亲戚借钱,等报销钱下来后再还回去。虽然亲戚不说啥,但是我心里总过意不去。这下好了,滕州有了这样的医院,我以后不用在看病之前先借钱了。”

  “看到医院做的宣传,我不敢相信,还是先交了钱踏实。滕州第一次有这样的政策,我担心在治疗效果和住院待遇上会不会不好,而且医生在给病人看病时会不会有歧视。”正要给家人办住院手续的王先生说道。

  记者在中医院门口随机采访了一位市民,她表示在网上看到过网民讨论,“我觉得这个服务模式的确很好,但希望医院不是为了吸引病人而这样做的。这个政策的确有益于一些患了大病而且一时拿不出现钱治疗的病人,医院要以提高治疗技术为根本,并尽最大可能让病人少花钱还能早治愈。”

  据了解,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到该院住院治疗时,只需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无需缴纳住院押金,只需提供医保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抵押,即可办理入院手续。出院结算时也只需向医院支付医保和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承担的费用即可。

  “我们实行新的服务模式是为更多的患者开通生命‘绿色通道’,确保病人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得到安全有效的治疗,最大限度地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即使患者未先付款,我们也会一如既往地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让患者满意、放心。”滕州市中医医院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项政策是针对符合我们条件的患者实行的,如果真有病人没有医保,而且家庭确实贫困,也可先与院方签订分期付款的协议,我们也会先给病人看病。”

  另一家二级以上非营利性综合医院的相关工作人员提出了他的疑问:万一病人不要医保证了也不付钱直接就出院了,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针对这一疑惑,中医医院工作人员表示:“这个政策也是考验病人的诚信度,实行至今我们还真没遇到病人‘偷跑’的行为。我们院方和医保办协商过,如果病人无故不交钱,他的医保证将作废,以后将无法使用。我们不是为了吸引病人,我们只想给病人提供更便捷优质的服务。”

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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