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05 09:22:00 我要评论
张琛 来源:枣庄晚报近日,记者从教育部门了解到,从8月1日至9月20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助学贷款。
据悉,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并经高中(审核高校录取新生)或高校(审核高校在校生)按照《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审核通过。在部属及外省高校就读的学生不受限制。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否则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
首次贷款的学生可以在网上自助办理申请贷款,首先登陆网 站:https://sls.cdb.com进行注册并登陆,输入本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然后进行在线贷款申请,在导出信息后打印贷款申请表,申请人到居委会办理证明材料,所需要的材料有: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高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签字并盖章的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表需应届高中毕业生前往高中学校,在校大学生前往居委会或镇街民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在申请表上盖章并由经办人签字、写上联系电话。经办人签字必须用黑色签字笔,且保证字迹清楚,无涂改痕迹,否则视为无效。)在拿到证明材料后,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请并签订合同,之后再与高校资助中心联系办理相关事务。(记者 张琛 实习生 张乔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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