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27 11:25:00 我要评论
通讯员 裴忠敏 见习记者 张冬梅 来源:齐鲁晚报本报枣庄7月26日讯 (通讯员 裴忠敏 见习记者 张冬梅)滕州一男子2008年在城区租房期间,发现隔壁租户刚买一辆摩托车,甚是喜爱,萌生邪念,将其盗走。事隔三年,该男子到平行路一摩托车专卖店维修时,却被维修人员发现并报警,荆河派出所民警迅速将其抓获。
据了解,2008年1月30日,家住东郭镇36岁的王某在滕州城北一民房内租房。当日下午3时许,王某发现刚搬入不久的隔壁租户买了一辆新摩托车,放在院内也不落锁,于是萌生邪念,趁其睡觉期间,将车盗走。
三年来,王某完全把摩托车当成自己的,一直使用至今。
今年7月25日,王某发现摩托车有点毛病,于是到平行路摩托车专卖店维修,后离开。
由于摩托车维修费用较高,而王某又没留联系电话,于是维修人员就通过摩托车登记信息联系车主,不成想却与失主取得联系。维修人员了解到这个情况后就立即报了警。1小时后,王某取车时,被民警抓获。
当民警询问王某摩托车的来源时,王某却忘记是偷的车,最终经民警提醒才明白过来。王某现已依法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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