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15 13:59:00 我要评论
通讯员 李福伟 见习记者 张冬梅 来源:齐鲁晚报本报枣庄7月14日讯(通讯员 李福伟 见习记者 张冬梅)一男子想发财却走歪门,虚构事实专选身边朋友实施诈骗,骗得30万现金后携款潜逃,被公安部列为网上通缉犯。7月13日,滕州市北辛派出所成功将其抓捕归案。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孔某某,男,38岁,滕州市荆河街道人。2008年12月至2009年5月间,孔某某为达到不劳而获还能发大财的目的,想出了一个“巧”点子:骗取朋友的钱。
孔某某开始进行诈骗的第一个目标就是他多年的好朋友周某。2008年12月的一天,孔某某找到了周某,说他开办了一个养殖场,周某一听很高兴,并表示赞同和支持他的事业。接着孔某某说目前资金有些短缺,问周某能否帮他一把,先借几万块钱给他。周某当时觉得既然是用钱办养殖场,这个忙一定得帮,于是当即答应借给孔某某3万元。第一次诈骗很顺利,孔某某心里一阵欣喜,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孔某某仍以资金不够为借口,陆续向周某“借”了11万元现金。
随后孔某某的诈骗目标进一步扩大,他用同样的手段向其他朋友以借钱办养殖场的名义共计骗取现金30余万元之后便携款潜逃。
目前,孔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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