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04 14:02:00 我要评论
李婷婷 来源:齐鲁晚报本报7月3日讯 (见习记者 李婷婷)7月1日,家住市中区东花园的张女士在某影楼拍照时要求把照片底片拷贝,遭到影楼拒绝,影楼表示如果需要拷贝需另外付钱。
据张女士介绍,6月30日她所工作的单位为了给职工办理健康证,要求每人交两张1寸的证件照。下班后,张女士立即去了单位旁边的一家照相馆拍照。拍照前,照相馆人员告诉张女士1寸的照片每版8张,每版10元钱,对于底片如何收费只字未提。
可是当张女士去取照片并要求照相馆把底片拷贝给她时,却遭到拒绝,同时,照相馆的人员还表示如果要拷走底片需另外支付5元钱。
无独有偶,6月28日丁女士在兴安街某影楼花了388元拍了一套个人写真,除了套系中赠送水晶相架外,丁女士可挑选20张入选相册。据丁女士介绍当时摄像师给她拍了40多张。7月2日,丁女士取照片时,却发现光盘内只有入选相册的20张底片,当丁女士要求影楼将其他照片底片拷贝一份时,却遭到了拒绝。影楼的人表示如果丁女士需拷贝其他照片的底片,需每张支付10元钱。
采访中,某影楼的负责人表示,客人在付钱拍婚纱照以后,如果需要底片或修改后的照片都需另外付费,这几乎是影楼的规则,因为每张照片都是摄影师的劳动成果。“我们影楼会在拍照之前与顾客进行协商底片的收费事宜。对于顾客没有选择的照片我们会统一删除,不会作为其他用途使用,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同时我们也要保障摄影师的权利。”
消协的工作人员表示,像丁女士这种情况的消费者不在少数,我国已于2009年12月1日实施了首部《婚姻庆典服务》,国家标准中明确规定:“婚庆公司制作的包括照片、录像带、光盘等在内的婚礼音像制品应保证质量,并在规定时间内交付顾客,而且要一并交出录制过程中的所有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包括底片、录像带及数码资料等。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