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23 11:03:00 我要评论
岳娜 来源:枣庄晚报昨日,记者从全市商品房明码标价现场会上获悉,山东枣庄开始实行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备案和明码标价制度。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不得虚构价格、虚假折扣、虚假优惠,利用虚假信息、模糊语言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或者不正当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行为。
随着枣庄城市化进程加快,枣庄房地产市场日趋活 跃,但在房地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尤其是商品房销售中仍存在许多不规范的行为,全市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备案和明码标价就是进一步规范枣庄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坚决遏制房价过高、过快增长现象,对解决城镇居民基本居住问题、改善城镇居民住房条件,起到了积极的调控作用。
今年1—5月份枣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4.2%,低于全省、全国,而房屋销售价格上升4.6%。实行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备案和明码标价是从价格政策方面对房价调控 的又一重要手段,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备案公示后,可以自行降价,但涨价必须申请申报备案,以此遏制此前商品房“一天一个价”甚至“一天几个价”的混乱局面。在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中不得虚构价格、虚假折扣、虚假优惠,利用虚假信息、模糊语言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或者不正当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 来自枣庄成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周长春告诉记者:“房地产的开发建设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标价,有利于老百姓选房购房,也有利于缓解开发商的相互竞争。”
市物价、住建部门不断加强市场检查,对商品房销售不申报备案、不明码标价、标价信息不全、不按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和公示相关收费的行为要重点查处;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收取费用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对情节恶劣的典型违法案件,要公开曝光。(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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