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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交警四个月抓回18名逃犯 最长潜逃17年

2011-10-12 11:01:00    作者:董方义   来源:水母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刘某 人口信息网 专案组 王某 抓获 网上追逃 交警大队 专案组民警 交警部门 汽修厂
[提要] 今年6月底,该大队派出精干警力,前往在逃人员杨某(男,38岁)在浙江省苍南县赤溪镇过溪村的家中。为了全面掌握交通肇事逃逸网上逃犯信息,全市交警部门全面细致地对交通肇事类网上在逃人员进行摸底、核实,保证网上资料的完整、准确率。

  6月份开始,公安部部署在全国开展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网上登记的逃犯共30人,依托本次行动,对在逃人员实施了最为有效的打击。截止10月7日,全市交警部门抓获撤销“清网行动”前网上在逃人员18人,逃犯到案率达到60%,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跨省追逃亲情感化

  龙口交警大队经梳理排查,清网行动小组将“2003.10.28重大肇事逃逸案件”成功告破。

  今年6月底,该大队派出精干警力,前往在逃人员杨某(男,38岁)在浙江省苍南县赤溪镇过溪村的家中。

  民警注意到,杨母长年病卧不起,年纪越大越挂念外逃多年的儿子,遂巧妙利用这一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将当前的法律政策讲明讲细,明确指出杨某已被列为部级网上逃犯,只要露头必抓无疑。同时指明杨某逃跑在外多年有家不能回也不是长久之计,不如主动站出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早早还死者及其家属一个公道,并将损害赔偿具体数额告知杨某家人,鼓励其家人规劝孩子早日投案。

  历经两天艰苦的思想攻坚,杨某家人最终表明了立场,愿意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规劝杨某及时归案。

  7月1日,杨某在家人的陪同下,从打工地广州来到了龙口主动投案,并如实交待2003年10月28日18时20分许,他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行至龙口市下丁家镇大庄村,将前方步行的韩某撞倒致伤后驾车逃离现场,韩某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潜逃六年难脱法网

  9月16日,招远交警大队专案小组辗转千里,将因肇事潜逃六年的嫌疑人刘某(男,莱西市小河崖村人)在吉林通化成功抓获,现已依法刑事拘留。

  2005年6月25日19时许,刘某驾驶拖拉机,沿黄水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招远市齐山镇邹格庄村处,与一辆农用运输四轮车相撞,致一人死亡,两人重伤后,刘某弃车逃逸,并举家迁往外地,音信皆无。

  9月10日,民警经侦查发现,刘妻曾在吉林省通化市办理过一张银行卡,专案组随即调集警力,深入户藉地展开调查,发现刘某的“连襟”在通化市有承包工程,综合各方面的信息,断定刘某可能藏在通化。

  9月14日,专案组在通化市二道江刑警大队的配合下,很快查清了刘某“连襟”的工地所在,在工地一处工棚内,发现一名自称叫刘刚的山东口音男子形迹十分可疑,其体貌特征均与刘某十分相符。为不打草惊蛇,专案组民警根据刘某高度近视这一特点,着重加强对其排查,经暗中辨认,发现该男子也戴着一幅高度近视镜,其妻体貌特征也十分相符。

  9月16日19时30分,专案组经过精心准备,果断分组出击,分别将刘某及其妻子控制,并连夜间进行分隔突审,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刘某终于对其肇事逃逸、化名潜逃的事实供认不讳。

  长岛侦破17年前逃逸案

  7月12日上午8:05,随着长通1号轮缓缓靠上码头,三名民警押解着犯罪嫌疑人王某走下轮船,至此,一起历时17年的交通肇事逃逸案宣告破获。

  1994年9月4日14时30分许,一辆在长岛县北长山乡北城村263省道上行驶的三轮摩托车将一名正常路行的18岁女孩撞成重伤后,驾驶员驾车逃逸。长岛交警大队迅速组织人员进行侦破,初步确定事件为长岛县某厂楼下个体摩托车修理部辽宁籍人王某所为。

  受伤的女孩伤势十分严重,初步诊断为开放性颅脑损伤,脑挫裂伤,后虽经多年治疗,目前生活仍不能自理,需要人照看。

  由于此案时间跨度大,原负责办理此案件的两名民警先后病故,案件侦破工作严重脱节。为此,大队领导组织事故科骨干力量,查案卷、分析案情,并重新立案侦查。

  由于王某当场逃逸,多年来一直无法确定其详细信息。为此,办案民警综合运用查询公安部人口信息网和传统的人像辨认手段,最终确定了王某的详细资料,并于今年5月,将王某上网追逃予以通缉。经缜密侦查,于今年7月份在辽宁省辽阳市一举将王某抓获归案。

  散落碎片揭开肇事逃逸谜底

  今年6月21日22时01分,海阳交警大队接报警称:在202省道、留格庄镇徽村村西处一辆手扶拖拉机翻倒在沟里,车头和车轮胎都散落在路上。民警赶赴现场,伤者被救护车送往医院,肇事车辆已逃逸。现场没有目击者,仅一位过路群众赵小明(化名)说,他与救护车同时到达现场,只见现场还有3人和一辆黑色吉普车,驾驶员大约23岁左右,身高大约174cm左右,海阳口音。

  大队长姜国岐指示:事故中队立即成立了“6.21”专案组,通过对事故分析研究,决定兵分两路展开侦查:一路对现场证人进行调查;一路调取案发时段监控,查找可疑车辆。专案组民警根据现场遗留物,通过比对现场遗留塑料碎片确定肇事车辆为黑色长城哈弗H3型吉普车。专案组民警对海阳市范围内所有汽修厂逐个进行排查,结果一无所获。专案组决定将排查工作向乡镇延伸。

  6月28日下午,警方在海阳市辛安镇某汽修厂发现未悬挂号牌的嫌疑车辆。据汽修厂老板李某介绍,嫌疑车辆是他人介绍来修的,车主长相与赵小明所说相符。通过上网查找,确定该车辆为福山区侯家村陈某所有。民警立即前往陈某家中调查情况,得知该车已于2011年5月11日卖给海阳市留格庄镇河崖村的于某。民警立即对于某的情况进行调查,通过赵小明辨认,确定于某为吉普车驾驶人。

  当民警到于某家了解情况时,家属称于某已多日未回家,联系不上。民警先后四次抓捕,但于某始终没有回家,遂将其进行网上追逃,此案件也被省总队列入重点督办案件。

  7月26日18时许,海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网监中队对网吧例行检查时,将于某抓获。经调查,23岁的于某对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网上追逃网回嫌犯

  烟台市交警支队坚持信息主导追逃,注重整汇合力,各大队将日常业务工作与网上追逃工作相结合,通过路面执勤执法、违法行为处理、事故处理、驾驶证申领和审验、机动车登记等各个环节,采取公秘结合、阵地控制等方法,对在逃人员的有关线索进行收集。

  同时,支队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动员群众举报逃犯线索,并积极提倡“温情追逃”,通过宣传自首、立功的法律政策,大力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为了全面掌握交通肇事逃逸网上逃犯信息,全市交警部门全面细致地对交通肇事类网上在逃人员进行摸底、核实,保证网上资料的完整、准确率。对于已经上网的逃犯,深入排查分析在逃人员久抓不获的原因,全面梳理案件线索,逐一建立网上追逃案件台账档案,提出追逃意见和措施,并对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导督办;对于新的在逃人员做到及时上网,严密布控,使破案追逃两不误。

  此外,交警部门主动和当地辖区派出所联系,开展布控工作,收集逃犯线索;加强与刑侦、治安、网安等警种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区域警务合作机制的作用。(董方义)

隋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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