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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中小学作息时间调整 执行秋冬作息

2011-10-09 14:24:00    作者:任淑云   来源:胶东在线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自主学习 中小学 上课时间 作息时间 寄宿生 五年级 走读生 芝罘区 教体局 高中
[提要] 十一假期结束,从8日起山东省烟台市中小学正式开课。芝罘区教体局要求各中小学不得组织学生提前到校,不得延长学生在校时间,严禁利用双休日和节假日给学生补课。
         十一假期结束,从8日起山东省烟台市中小学正式开课。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从8日起,全市中小学作息时间调整,执行秋冬作息时间,执行时间从2011年10月8日至2012年4月30日。

  记者从芝罘区教体局了解到,根据秋冬作息时间安排,小学午休时间缩短半小时,下午放学时间提前,上午8:00开始上课,11:30下课,下午第一节课上课时间为2:10,从11月21日起,下午上课时间提前10分钟,到2012年1月2日恢复正常。下午放学仍然实行错时放学,规模600人以上学校周二、四下午一二年级3:30放学,三至五年级3:35放学。周一、三、五下午一二年级4:15放学,三至五年级4:20放学。

  初中上午8:00上课,下午1:40上课,11月21日开始,下午上课时间提前10分钟,12月5日下午上课时间再提前20分钟,为1:10,2012年1月2日恢复1:30上课,直至本学期结束。寄宿制学校起床时间7:00,自主学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

  芝罘区高中2011秋冬季作息时间是,上午第一节是7:50开始,下午第一节课是1:50开始,课外活动时间为下午的4:35—5:20,自主学习为晚上的6:10—8:40。同时,高中寄宿生起床时间为6:30,走读生到校时间为7:00;自主学习结束时间走读生不晚于20:40,寄宿生不晚于22:00。

  芝罘区教体局要求各中小学不得组织学生提前到校,不得延长学生在校时间,严禁利用双休日和节假日给学生补课。(任淑云)

隋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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