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30 10:57:00 我要评论
于珺 来源:水母网偷奶粉、偷手机、偷背包、偷钱包,曾因盗窃被劳动教养过,曾在女子监狱服过刑———记者29日从烟台芝罘区检察院获悉,算上这次因涉嫌盗窃罪被批捕,这位中年女子前后三次被司法机关处理过。
“我来报案,我抓住一个小偷,她偷我手机了。”今年5月21日中午12时许,南大街一家服装店的店员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原来,29日中午时分,店里来了两位顾客,店员忙着照顾客人,就把自己的两部手机随手放在店里小方桌上。就在顾客试穿衣服时,店里又进来一位中年女顾客,一进屋也挑选起衣服。前面两位顾客把衣服交给店员离开时,后来的女顾客也出店走了。店员挂好衣服,一低头发现桌子上的两部手机不见了,马上意识到是被后来的女顾客偷走了。他追出店,看到她提着包正往北小跑。店员飞跑出去把她抓住,人赃俱获。
在派出所里,女子交待自己姓尹,43岁,芝罘区人,曾因盗窃罪被劳动教养过,也因为盗窃在济南女子监狱服刑,刑满后至今无业。
尹某交代,偷店员的手机是她当天第四次作案了。29日上午,尹某在南大街购物城,先后在四个店里盗窃现金3000多元和5部手机。
尹某称,她提前准备了一个衣服包装盒,到了偷的第一家———购物城附一层一家女装店,看到一名店员拉着布帘在换衣服,就将其放在屋内的背包装进事先准备好的包装盒里。走出购物城,在附近一个胡同里,她从盗来的女包里找到一叠现金、一个身份证和一部手机,东西装进口袋,她把空了的背包和钱包随手扔到一辆停放在一边的摩托车座上,随后返回去继续寻找目标。就这样接连得手四次,没想到第四次得手后被抓住。
尹某同时交待,今年2月至今,她还在幸福一带一家超市和商场多次盗窃奶粉,每次偷三四袋,总共盗窃70多袋。(记者于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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