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29 14:37:00 我要评论
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石巧凤 孙华军 来源:齐鲁晚报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石巧凤 孙华军) 近日,莱阳一市民因为小灵通信号不好,与通信公司产生纠纷,经调解,通信公司赠送消费者一部手机做赔偿。
据了解,家住莱阳的市民刘先生,3年前在通信公司办理了一个小灵通业务,给他在大夼镇老家的父亲使用。不久前,刘先生的父亲告诉儿子,陪伴他近3年的小灵通突然没信号了。
为此,刘先生赶紧打电话向通信公司询问原因。通信公司的工作人员解释说:位于大夼镇的服务基站因为容量原因被撤走了,如果刘先生愿意,小灵通还可以使用,只是信号不是很好。据此,刘先生认为,通信公司在用户没有欠费的情况下,私自停止小灵通服务,并且没有提前通知,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他坚持要求通信公司恢复基站建设,保证自己的小灵通能够正常使用。为此,双方争执不下。
最终,在莱阳市工商局执法人员的协调下,通信公司同意赠送刘先生一部手机作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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