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民政:多部门联合支持农村幸福院建设

2014-05-29 09:58:00来源:威海大众网 作者:王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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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林伟强 记者 王晓青) 近日,威海市民政局就支持农村老年人互助幸福院(以下简称农村幸福院)的建设,联合公安、财政、国土资源等多个部门提出实施意见,加快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解决农村独居、空巢、高龄老年人养老难问题。

  大众网威海5月26日讯 (通讯员 林伟强 记者 王晓青) 近日,威海市民政局就支持农村老年人互助幸福院(以下简称农村幸福院)的建设,联合公安、财政、国土资源等多个部门提出实施意见,加快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解决农村独居、空巢、高龄老年人养老难问题。
  农村幸福院是按照“村级(社区)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原则,依托村民自治和集体经济,在农村中心社区或较大的村建设的为老年人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的互助养老院。截至2013年底,全市有57.9万老年人,其中大多数生活在农村。随着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农村独居、空巢、高龄老人逐年增多,养老服务需求十分迫切。为此,市委、市政府将农村幸福院建设列入民生实事项目,确定到2015年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覆盖半数以上农村社区。
  根据国家和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要求,到2015年全市要建设农村幸福院326个。为加快农村幸福院建设,国家、省和市给予每所农村幸福院9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市民政局制定了《威海市农村幸福院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威民发〔2014〕21号),为加快农村幸福院规范有序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但由于威海大多数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加强农村幸福院建设难度很大,迫切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积极推进。
  为此,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整合利用相关涉农政策、项目和资金等资源,支持农村幸福院建设,努力把农村幸福院打造成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康复中心、健身娱乐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例如,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城乡建设、农业、文化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危房改造、农业节能、乡村道路建设、广电“村村通”、文化建设等投向农村的资金,支持农村幸福院建设;卫生部门要支持和指导农村幸福院建立和完善康复设施;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帮助农村幸福院做好院外道路规划、硬化等工作;林业部门要指导帮助农村幸福院做好绿化美化工作;水利部门要指导帮助农村幸福院做好用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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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刘宝才

责任编辑:陈凤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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