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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一男子谎称商场有炸弹 被判有期徒刑1年

2011-12-05 10:35:00    作者:陈平 王军 李海英   来源:威海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王某 1986年 有期徒刑 煽动分裂国家罪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环翠区 回迁房 刑满释放 民警 抓获
[提要] 因对老家回迁房的补偿情况有所不满,王某打电话声称他在山东威海市区一家商场内放置了一枚炸弹。近日,王某被环翠区法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据查,2005年6月8日,王某就曾因犯煽动分裂国家罪,被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2007年3月20日,王某又因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北京市密云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去年10月刑满释放。

  因对老家回迁房的补偿情况有所不满,王某打电话声称他在山东威海市区一家商场内放置了一枚炸弹。警方迅速赶往现场,经过彻底检查未发现可疑情况。近日,王某被环翠区法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今年33岁的王某是经区人。1986年,王某所在的村旧房拆迁,由于一直对回迁房的补贴不满意,为了引起政府的注意,今年6月2日10时,王某用手机分别拨打了市区一家商场办公室和市长热线及新闻媒体热线电话,声称他在市区一家商场内放置了一枚遥控炸弹,要求商场在半小时内准备好人民币60万元,否则他将引爆炸弹。

  公安机关接警后,迅速赶赴该商场疏散群众,并开始在商场范围内查找不明物体,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排爆搜查后,民警并没有在商场内发现炸弹。但这起谎报事件给该商场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当天下午2时许,谎称在商场内放置炸弹的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据查,2005年6月8日,王某就曾因犯煽动分裂国家罪,被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2007年3月20日,王某又因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北京市密云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去年10月刑满释放。

  2011年10月28日,环翠区检察院指控王某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向环翠区法院提起公诉。环翠区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王某编造爆炸威胁的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且王某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五年内,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但考虑其当庭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近日,环翠区法院以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陈平 王军 李海英)

隋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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