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拟改造5.8万户农村危房 潍坊积极落实核定对象

2014-08-26 10:16:00来源:潍坊晚报 作者:刘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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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为加强我省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切实改善贫困农户住房条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山东省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造目标、补助标准、改造方式等内容。本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近日,记者从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为加强我省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切实改善贫困农户住房条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山东省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造目标、补助标准、改造方式等内容。目前,我市正在积极进行确定补助对象,落实补助资金,核定农户资金补助方式和补助数额,组织拆旧建新和修缮加固、竣工验收等工作。

  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险(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2014年全省计划完成5.8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各地市危房改造任务,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根据各地上报危房改造户数综合考虑确定。

  本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等不同情况,制定补助资金分类标准,修缮加固户均补助不低于0.5万元;五保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2.0万元;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6万元;其他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4万元。改造后的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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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余梁

责任编辑: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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