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11 14:54:00 我要评论
来源:潍坊新闻网潍坊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网络监督是对检察工作、检察干部的关心和爱护,真诚接受网络舆论的监督和潍坊市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办公室的处置,同时以此为警示,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制度,建设人民满意的检察机关。潍坊市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办公室也表示欢迎媒体和社会各界对公车问题进行监督。(记者 张建廷)
新闻回顾:网帖称山东潍坊市检察院检察长购百万元专车
网友曝光价值百万的大众途锐
“官员”、“百万豪车”等信息总能吸引网友的目光。8日,有网友在华声论坛等网站发帖称,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卫东不仅拥有一辆价值百万的大众途锐座驾,而且还独占“别克”轿车以及“金杯”豪华旅行车各一辆,从而引发众多网友的关注。
【曝光】官员购百万豪华专车
日前,网友“新世纪2012”在题为《潍坊市检察院腐败检察长王卫东的百万豪华专车!》的帖子中爆料称,山东省潍坊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卫东在2010年第四季度花费100余万元,违规购买德国进口大众途锐豪华旅行车,并“明确规定其他院领导和一切公务活动等均不允许使用”。
该网友还在帖子中透露,除途锐座驾外,王卫东一人还独占专车两辆,包括一辆通用别克轿车和一辆金杯豪华旅行车。
从帖子中配发的图片可以看到,牌照为“鲁O·G9586”正是一辆大众途锐。发帖网友最后指出,王卫东此举明显违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规定,“属于典型的腐败行为。”
【回应】“我们的车子是合法的”
“检察长王卫东的百万豪华专车”一帖引来众多网友围观。华声网友“逸水寒”在跟帖中指出,“按照国家公务用车的标准,只有正省部级的官员才能配备45万元以上的公务轿车,王卫东的公务用车远远超过了国家的标准。”
记者试图联系发帖网友“新世纪2012”,但至记者截稿时,该网友一直未予回应。
10月9日上午,华声在线记者致电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其办公室一名姓姜的工作人员在向领导汇报之后回应称,“我们的车子是合法的,经得起事实的考验。”
该名工作人员告诉华声在线记者,牌照为“鲁O·G9586”大众途锐车是“别的单位送的,不是买的”,并表示“市里面也是知道的”。对此,记者致电潍坊市政府办,一名工作人员却表示“不知情”。
对于帖子中提到的其他两辆车辆,该工作人员否定了发帖网友的说法,称这两辆车辆是全院共同使用的,其中“金杯”车仅10万左右,并不是网友所指的“豪华旅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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