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01 10:43:00 我要评论
赵磊 来源:齐鲁晚报本报6月30日热线消息(记者 赵磊)6月27日,潍城区一家公司收到一份传真,该传真以环保局的名义通知公司负责人参加培训班,并交纳培训费用,否则将在年度测评中给予罚款。29日,汇款1050元后,该负责人才发现自己被骗子忽悠了。
27日上午9点多,潍城区一家金属有限公司的财物人员小于,正在办公室里干活,突然公司传真机接收到一份传真,上面大字标题写着“关于组织重点工业企业负责人培训通知”,小于把传真转交给了公司胡经理。
胡经理拿到传真看到,传真写着,为了提高重点工业企业负责人的素质,某区环保局组织一期培训班,并标明了培训班的开课时间和地点,同时说明企业需要在29日报到之前,将培训费、资料费共计1050元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传真中还写明,对不参加此次培训的单位,在年度测评中将给予3000元至20000元不等的罚款。收到传真后,胡经理觉得培训费用还算便宜,况且是上级职能部门组织的活动,不能不参加,便安排财务人员小于将1050元的培训费汇入指定的账户。但是,胡经理和小于都没有发现,传真上面隐藏了发送传真的电话号码。
29日上午一大早,胡经理按照通知的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时,却发现根本没有培训这回事。随后,胡经理打电话向环保局核实,这才知道自己被骗子忽悠了。于是,胡经理向警方报案。30日,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张瑞宁告诉记者,目前,警方正在全力侦破此案。
同时,民警张瑞宁也提醒广大厂方企业,遇到类似情况,不要轻易相信传真、短信、电话等方式下发的通知。对于需要交费的情况,应当及时跟有关部门核实信息,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到侵害。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