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15 16:49:00 我要评论
刘建丽 尹琴 来源:齐鲁晚报本报6月14日讯(通讯员刘建丽 尹琴)12日一青年想吃樱桃,但怕花钱,就游说了两个朋友一块去偷樱桃,结果在返回的路上正好撞上巡逻民警,被逮了个正着。目前,青州警方依法对三人分别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三人罚款总额是被盗樱桃价值的三倍还多。
6月12日晚11时许,青州市公安局开发区民警巡逻到青州市乘风机械厂西北侧公路时,发现三名男青年同驾驶一辆蓝色无牌125摩托车,他们手里拿着大包、小包,还有樱桃树枝,行迹非常可疑,于是民警依法让他们停车对其进行盘查,其中男青年于某和孙某当场承认包内装的是樱桃,是他们三人刚从一个樱桃园内偷摘的。
经过进一步调查,今年19岁的于某,是青州市庙子镇某村人,因最近非常想吃樱桃,但又嫌价格太贵,为了既能省钱又能吃到樱桃,6月12日上午,他就游说朋友孙某和牟某,让两人跟自己一块去偷樱桃。在谈妥后,三人于当晚9时多,乘坐于某的无牌摩托车来到乘风机械厂西北侧一处樱桃园内偷摘樱桃70多斤。6月13日,经青州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樱桃价值490元。
目前,青州警方已依法对于某、牟某、孙某三人分别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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