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男子高息引诱揽储 狂卷3000万携款“跑路”

2014-07-18 07:18:00来源:山东电视台 作者:王颖 丁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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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历下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接到市民李先生的报案说,他参加了位于经十路的一家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没想到,公司人去楼空,自己的钱打了水漂。

  济南历下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接到市民李先生的报案说,他参加了位于经十路的一家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没想到,公司人去楼空,自己的钱打了水漂。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报道,李先生说,这家公司的法人姓秦,这家公司以投资理财为名高息吸收存款,李先生说前期他还能拿到利息,可没过多久,不仅利息拿不到,就连这家公司也人去楼空了。

  根据线索,民警对这家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这家公司的宣传做的还真不少。“通过报纸打广告,宣传投资理财,实际上就是高息借款。”

  李先生说,当初他之所以会选择把钱放在这里,那是因为秦某给的利息实在很高。 济南历下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二中队民警王仲军介绍:“他把社会上的群众约到公司来,以月息3分至5分的,后期他为了加大存储力度,吸收存款的力度,把利息都许诺到了5分,给客户宣传他公司有实体,以及有一些房地产,资金都投资到地产上,这样来剥夺受骗群众的信任。”

  经过民警调查发现,之所以有很多老百姓能把钱投在这里,那是因为秦某还有一招:“采取第一个月利息的方式,举个例子说,如果受骗客户到他公司存10万块钱,他打10万块钱欠条协议以后,只收客户的9万7或9万6,把第一个月的利息就直接扣出来了。”

  秦某就是这种手段来引诱客户投资。近日,民警根据秦某的银行记录,发现他频频出现在老家淄博市,于是,民警立即赶到淄博将秦某在一宾馆内抓获,当民警抓获秦某时,秦某正准备利用他人身份重新注册一家新的投资公司。

  “涉嫌与50余人签订这种借款协议,涉案资金达到30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自己也供认,他对这种通过高息为诱饵,通过发布广告的方式,向社会人员采取借款,来非法吸收存款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民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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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余梁

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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