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3 07:30:00 我要评论
马云云 来源:齐鲁晚报 本报11月22日讯(记者 马云云) 22日,济南市社区肉菜店建设在全市推开,当日,济南市商务局发布了《社区便民肉菜店设置和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要求,在困难群众居住较为集中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社区及居民买菜不便、反映比较强烈的社区,要优先设置肉菜店,信誉差的门店可能被“摘牌”。
按照规范,困难群众居住较为集中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社区及居民买菜不便、反映比较强烈的社区,要优先设置肉菜店。要求肉菜店要以零售肉菜等“菜篮子”商品(农副产品)为主。
店内地面须采用防滑、便于清洗的建筑材料。蔬菜宜从济南市批发市场或从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货,鲜肉须从品牌经销商处进货。提倡经营净菜、无公害蔬菜等农副产品。济南市将对信誉差的经营者进行曝光公示,情节严重的,摘除门店标牌,取消政府扶持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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