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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计量表多半不合格 新建项目热计量表由热企安装

2011-10-20 08:10:00    作者:   来源:生活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计量表 供热企业 热费 贾玉良 热计量收费 安装企业 合格率 开发商 多退少不补 新建项目
[提要] 19日,在供热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局长贾玉良表示,为了保证供热计量表的准确性,从今年开始,供热计量表将由供热企业来安装、调试运行。按照去年省城出台的《关于城市集中供热计量价格的通知》,居民住宅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10.68元;计量热价为每千瓦时0.17元。

  19日,在供热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局长贾玉良表示,为了保证供热计量表的准确性,从今年开始,供热计量表将由供热企业来安装、调试运行。

    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将全部实行计量收费
  供热计量收费,热计量表是否准确是市民关心的问题。在省城安装计量表的小区中,计量表型号不一,有的甚至多年没有运转。
  贾玉良说,供热计量改革难度最大的是热计量表。市政府相关文件已明确规定:新建的热计量改造由开发商拿钱,交给供热企业,由供热企业进行选购、安装、维护、运行。而以前的体制是:开发商自己选购热计量表,质检部门进行监督检测,验收部门进行验收备案就可以了。贾玉良介绍,按照市政府的文件,今年,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和已经完成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热计量收费。
  去年热计量表合格率不到50%
  “已经建成的‘烂表’是省城最大的问题。”贾玉良说,省城2007年10月1日以前的热计量表要重新安装,2007年10月1日以后安装的热计量表虽然经过检测,但通过去年300万平方米热计量面积的试验,发现合格率不到50%,“表都计不准,怎么推进热计量改革呢?”贾玉良说。
  贾玉良介绍,按照相关的政府文件,2007年10月1日以后安装的热计量表,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原来的安装企业进行整改,整改达标后运行,如果原安装单位没有资质或条件安装,可以把安装的相关费用交给供热企业,由供热企业选表安装。
  不进行热计量建设,将无法通过验收
  贾玉良表示,目前,济南市市长常务会议已通过了供热计量的相关意见,正在等待山东省法制部门的审批。意见对省城热计量前期的规划、设计、施工等各方面有了明确规定和要求。
  “不管是开发商、施工单位,还是监理单位,如果不承担热计量项目的建设,项目将不予审批,验收不通过。”贾玉良说,今年将由各部门联动,强制性执行热计量工作。济南市力争年底前完成供热规划的制订,市政部门还将积极推动供热条例的修订工作。
  热计量收费仍采用“多退少不补”政策
  贾玉良介绍,目前市政部门已经初步确定了800万平方米具备条件的热计量收费试点范围,实行热计量小区的名单将会择日公布,这800万平方米的试点范围将以居民建筑为主。
  去年,济南市确定了300万平方米的热计量试点范围,其中居民建筑只占100万平方米。这100万平方米中,只有40万平方米的热计量装置是合格的,60万平方米的热计量装置是不合格的。贾玉良介绍,今年热计量收费的政策仍然是“多退少不补”,用热费用=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基本热费占总热价的40%,计量热费占总热价的60%。
  按照去年省城出台的《关于城市集中供热计量价格的通知》,居民住宅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10.68元;计量热价为每千瓦时0.17元。供热结束后,按供热计量热费高于按面积收费的部分,用户不再补缴热费;低于按面积收费的部分,供热企业在供暖期结束后两个月内退还给用户。
隋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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