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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扮"社会名流"连骗200万 一家三口同进牢房

2011-08-30 09:56:00    作者: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王某 社会名流 LV 牢房
[提要] “80后”王某大专毕业后一直无业,其父母都是普通工人。法院审理查明,王某诈骗9次,共诈骗181万余元;韩某诈骗8次,共诈骗41万余元;王某某诈骗7次,共诈骗40万余元。李沧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王某某、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均构成诈骗罪。

  “80后”王某大专毕业后一直无业,其父母都是普通工人。这普通的一家三口,竟扮起了“社会名流”,到处招摇撞骗。女儿化身“富二代”,穿戴名牌,出入开车,为了行骗成功,还拉上父母分别扮演房地产公司老总和大集团股东。一家三口自称炒地皮、注册公司、安排工作啥都能办,一口气骗了200多万。近日,李沧法院对此案进行判决,这个骗子一家三口都获刑。

  骗了140万只退还1万

  王某年纪轻轻染上了毒瘾,一直在社会上混日子。2010年初,王某用“时尚公主”这个网名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高某,两人从网友逐渐发展到了“谈朋友”。王某邀请高某到她家玩,王某的父亲王某某自称是某房地产公司老总,而高某看到王某出入有车,一身名牌都价值不菲,便对王某一家的身份深信不疑。此后,王某某先后以要赠送高某一套房子需要一笔过户费,帮助高某购买黄岛区一块地需要缴纳费用等名义,从高某处先后骗了7.4万元。

  2010年3月,王某又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杨某,她告诉杨某自己的父亲是做房地产生意的,而母亲则是绮丽集团股东,叔叔在青岛警备区,欲便宜出售部队住房。于是,杨某联系了他的朋友渠某打算通过王某购买住房。三人先后骗了杨某22万元,骗了渠某2万元。

  早在2009年7月,王某认识了受害人王先生,王某自称是绮丽集团总裁的干女儿,其母亲是绮丽集团的二股东。取得王先生信任后,王某以帮助王先生炒地皮、注册新公司办理证件需要缴纳手续费为名,先后骗了王先生140万元。收了钱却办不成事,王先生逐渐觉察出不对,便开始向王某追要这笔钱。在王先生的一再追要下,王某于2010年11月通过银行账户给王先生退了1万元。

  小区邻居也上当受骗

  此后,王某继续通过网络聊天寻找“猎物”,2010年7月,王某认识了杜某。“我爸爸是青岛锦浩房地产有限公司老总,可以给你安排个工作。”信以为真的杜某来到了王某家里谈工作的事,这时候,王某某和韩某对着杜某一顿胡吹乱侃,以办理工作落户、分配公司福利房的名义,先后骗了杜某2万余元。一家三口连同住一个小区的邻居也不放过。2010年7月上旬,王某某和韩某在黄岛区天泰阳光海岸小区居住期间认识了同住该小区的李某。两人声称可以安排李某到他们的房地产公司工作,先后以办理工作落户、分配公司福利房为名,骗了李某2.8万元。

  曾两次吸毒被抓

  随着行骗次数的增多,王某某和韩某逐渐融入到女儿给自己编造的身份,表演起来得心应手。王某浑身上下都是LV等国际名牌,其骗来的钱也大都挥霍到了购买这些奢侈品上。王某还有一名正牌男友,她把不少行骗来的钱都花到这名正牌男友身上了。直到王某网上聊天“聊”来的男友高某发觉受骗,才揭穿了王某的骗局,一家三口被抓获归案 。而据了解,王某曾经两次因为吸毒被抓。

  法院审理查明,王某诈骗9次,共诈骗181万余元;韩某诈骗8次,共诈骗41万余元;王某某诈骗7次,共诈骗40万余元。法官介绍说,王某一家三口常对外夸口,王某某是房地产公司老总,韩某是大集团股东。不少受害人看到王某一身名牌,花钱大方,觉得他们一家肯定不缺钱,根本就没想到是在骗人。

  一家三口同进牢房

  经公安机关调查,王某一家人所称的筹建中的青岛锦浩房地产有限公司并无工商登记。此外,母亲韩某也并非绮丽集团的股东,一家人诈骗期间使用的所有身份全部是编造的。

  李沧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王某某、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均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王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韩某和王某某起次要作用,均系从犯。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韩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王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

  记者 黄英帅 高丽

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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