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团伙信用卡套现的流程一般是,持卡人拿出信用卡、告知密码,而韩军、葛某等人则拿着信用卡刷POS机,然后再将信用卡交还给持卡人;等到套现的资金抵达公司账户后,韩军会扣除0.5%的好处费,然后再将钱通过网银或其他方式转给葛某等人,葛某等人扣除赚取的好处费,再将钱转账给持卡人;刷卡套现由此完成。为防止自己的套现活动被发现,韩军会尽量动用所有的POS机。
尽管如此,韩军的一台POS机还是因为资金异常而被封停。
□/文 本报记者 殷宝龙
一名35岁的男子韩军(化名),本是公务员,却在一次刷信用卡套现中发现了“商机”。他以亲友的名义注册了3家公司,申领了7台POS机。韩军通过自己以及下线招揽“生意”,利用7台POS机,在11个月的时间里,用1985张卡,刷卡套现4431次,套现金额6600余万元。
今年6月底,历下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与智远派出所联合侦破了这起非法经营大案;用来套现的信用卡,涉及省城的12家银行。
一起报警—— 涉嫌报假警,应是套现双方矛盾所致
今年3月25日,历下公安分局智远派出所突然接到一起报警。一名外地男子吴某称,他因急需用钱,3月24日下午在工业南路某小区找到了男子葛某,想用信用卡刷卡套现2万元,并将信用卡和密码留给了葛某;葛某称,第二天等钱到账后,将信用卡和钱一并交给吴某。
吴某称,他离开葛某后不久,便收到了信用卡所在银行发出的短信,显示他的信用卡刷出了两笔钱,一笔5万余元,一笔1万余元。不是只刷2万元吗?吴某称,他感觉不对劲儿,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根据案情,智远派出所副所长王亮立即安排了两路民警进行侦查;一路调查了解葛某的情况,一路前往银行调查吴某的信用卡记录。
葛某刷卡套现之处位于工业南路一居民楼,一套住房被改造成了一家公司。这家公司主要经营畜牧产品和皮草服装。在公司,葛某称,帮吴某套现纯粹是帮朋友忙,早已把钱打到吴某的卡上。同时,前往银行的民警也发现了吴某信用卡和银行卡的实际情况,与他报案的内容并不相符。
吴某涉嫌报假警。据分析,吴某和葛某作为刷卡套现的双方,很可能在这一过程中就手续费或其他问题产生矛盾,从而导致了这起报假警的情况。同时,这一起假警,也让民警对葛某所在公司的POS机情况产生了疑问。
七台POS机—— 三家小公司,业务量都远远达不到
在葛某刷卡套现的公司,民警在办公室里发现了3台POS机,随后又搜出两大包POS单、4个账本。“一家小公司,竟有多达3台的POS机,每天有十几万元的刷卡量。”智远派出所副所长王亮介绍,当时民警就十分怀疑,此公司日常业务量根本无法达到这么多。
派出所民警判断此公司涉嫌非法经营,立即向历下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进行了汇报。
很快,历下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一中队的民警赶到现场。中队长李兆春经验丰富,他安排民警对账本上的记录、POS机刷卡记录进行核查,同时询问了葛某相关的问题。“初步调查结果是,这是一起涉案金额过千万的非法经营大案。”李兆春介绍,随后,历下警方对此立案并开展了全面的彻查。
除了工业南路这一家公司,民警还查获了另外两家公司。这3家公司共有7台POS机,但是业务量都远远达不到。关键的是,这3家公司虽然各有不同的老板,但是真正的“幕后首脑”是一名叫韩军的男子。
而前面出现的葛某,正是韩军的“下线”同伙。民警展开了行动,韩军、葛某等6名嫌疑人相继落网。
以韩军为首的团伙中,韩军掌控7台POS机,自己也会找刷卡套现的客源;其他同伙自己拉客源,也到这7台POS机上刷卡套现。刷卡套现时,POS机一方会付给持卡者现金,同时收取手续费;韩军掌控的这7台POS机,一般收取1%到1.5%的手续费,其中韩军抽走0.5%,剩余的则由拉客源的同伙分掉。
一名公务员—— 偶然机会发现“财路”,他再难回头
“幕后首脑”韩军,35岁,原为济南市某单位公务员。他的工作相对清闲,但是收入也不是很高。2009年底的一天,韩军急需用钱,但没有筹到,听人说起了信用卡套现的办法;于是他用自己的信用卡套现获取了现金,并交给了别人手续费。
这个偶然的机会,让韩军发现了“商机”,找到了“财路”。
随着经济发展,一些个体商贩、中小民营企业在日常有着较强的资金需求,但是短期、小额贷款却有门槛高、限制多、程序繁杂、时间较长的问题;如果手里持有十几张信用卡,在POS机上套现,以每张限额2万元计,一下子获取二三十万现金并非难事,而且还会有50余天的免息期;找公司刷卡套现,最低的只需要支付1%的手续费。
于是,2010年4月,韩军先用家人的名义开了一家公司,申请了3台POS机;尝到甜头后,他扩大“规模”,又以亲属和朋友的名义开了两家公司,各申请了2台POS机。
通常,刷卡套现的手续费是1%到3%,而韩军为了“薄利多销”,将手续费压至1%到1.5%。同时,自己拉客源相对困难,韩军通过网络认识了葛某、张某、周某等人,让他们通过网络、手机短信、小广告招揽客源;1%到1.5%的手续费,韩军抽取0.5%,剩余的则有拉客源的同伙所得。
这3家公司,基本没有这么多的业务量,但是却有大量的刷卡交易。“其中一家公司注册范围是家电经营,但没有任何家电交易。”历下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李兆春介绍,为了大量刷卡,这3家公司存在着大量的假账。韩军在违法犯罪之路上越走越远,再难回头。
11个月—— 7台POS机套现6600余万,获利50余万
从2010年4月到2011年3月,韩军等人利用3家公司的7台POS机,为1985张卡刷卡套现4431次,疯狂套现6600余万元;其中,韩军等人非法获利50余万元。刷卡的人员涉及济南、济宁、德州等市。
历下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的民警介绍,这个团伙信用卡套现的流程一般是,持卡人拿出信用卡、告知密码,而韩军、葛某等人则拿着信用卡刷POS机,然后再将信用卡交还给持卡人;等到套现的资金抵达公司账户后,韩军会扣除0.5%的好处费,然后再将钱通过网银或其他方式转给葛某等人,葛某等人扣除赚取的好处费,再将钱转账给持卡人;刷卡套现由此完成。
不难看出,葛某等人就相当于韩军的业务员,拉客源,赚提成。同时,葛某等人不止在韩军一家公司做,还为别的公司拉客源。
在刷卡套现后,韩军需要做假账,即完成一笔“业务”,看不出是“空货”套现;假账一般是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做成。而且,除了套现,韩军等人还有代还信用卡到期欠款的业务,但是手续费一般会再高出0.5%。
同时,为防止自己的套现活动被发现,韩军会尽量动用所有的POS机。“比如,这一次要套现10万元,韩军就将这10万元分刷在7台POS机上。”民警介绍,尽管如此,韩军的一台POS机还是因为资金异常而被封停。
目前,韩军等人已被依法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延伸阅读
POS机刷卡套现超百万将获刑 信用卡套现对持卡人、国家金融秩序造成危害
“2010年以前,利用POS机套现的行为并不认定为犯罪。”山东大学法学院周静教授告诉记者,2009年12月,最高法、最高检的“两高解释”中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那什么是情节严重?周静教授表示,实施此行为,数额在100万元以上,或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情节严重”;“比如此案,虚构交易6600余万元。”
套现易使持卡人陷入“以债养债”
有的市民觉得刷卡套现很“方便”,还能利用50多天的免息期,但是,刷卡套现对持卡人而言,实际上风险很大。“持卡人终究是需要还款的,如果持卡人不能按时还款,就必须负担比透支利息还要高的逾期还款利息加上滞纳金。”山东大学法学院周静教授表示,由此持卡人容易处于高度负债状态。
而实践也证明,信用卡套现容易让持卡人陷入“以卡养卡”、“以债养债”的恶性循环中,同时,信用卡套现是违法行为,一旦持卡人的套现行为被发现并列入信用报告“黑名单”,持卡人将承担个人信用缺失的法律风险,今后向银行借贷资金也将非常困难。
套现可能为“洗钱”等犯罪提供便利
信用卡套现会滋生地下金融活动,并容易和其他犯罪结合在一起,严重威胁社会正常经济秩序,还可能为“洗钱”、信用卡诈骗等犯罪行为提供便利条件。
历下公安分局局长贾延昭告诉记者,POS机套现非法经营等经济犯罪是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天网——2011”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历下警方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同时,欢迎市民拨打历下公安亲民服务热线96711117进行犯罪线索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