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凶险了!”回忆起6月2日凌晨的火灾,与小区居民们一样,济南消防6中队队长刘坤还有些心有余悸。
2日凌晨1点多,省城东部一小区居民楼内,煤气管道突然发生爆炸,火苗从住户厨房的管道口“呼呼”往外蹿,140多平方米的房子很快被熏黑,火舌从北侧的厨房穿越客厅蹿到南侧的阳台,小区里顿时响起“着火啦!”的喊声。
□本报记者 吴永功
小区居民楼 凌晨燃起大火
“我们小区凌晨发生了燃气管道爆炸,停在楼下的好几辆车玻璃都被震裂了,差点酿成一场灾难,想想都后怕……”6月2日上午8点多,家住省城东部农科院住宅新区的苗先生来电反映,小区几个小时前发生的一场火灾,让居民们对小区的消防安全隐患很是担忧。
2日上午9点多钟,记者来到二环东路附近的农科院住宅新区。在5号楼一单元前,多块碎玻璃、塑钢窗框堆积在垃圾桶里。一单元2楼西户北侧的厨房内壁已经被熏黑,墙体外侧部分被熏黑,塑钢窗户已经被人为毁坏。窗户下,一块写有“林子美容养生会所”的招牌特别显眼。南侧阳台的窗户,也被人为毁坏。走进楼道,一股浓烈的焦煳味非常刺鼻。202室门前,有一个烧焦变形的吸油烟机、一个橱柜。记者敲门后,一名男子开门,得知记者身份后拒绝透露任何信息。
一位六十多岁的居民告诉记者,他住在3楼,凌晨1点多时,202室突燃大火,前后几座楼的居民都被惊醒,停在楼下的4辆车玻璃被震裂。
居民睡梦中 被爆炸声惊醒
“可吓人了!你看看吧,北边的厨房着火还不算,连南边的阳台都起火了……”
“房主把房子租出去了,我听说是晚上在厨房里熬粥时不小心煳了,引起了火灾……”
“在小区里做买卖,你说合适吗?”
在4号楼前,八九名居民正在聊天,提起发生在凌晨的这场火灾,大家七嘴八舌议论起来。
王女士就住在发生火灾的5号楼的10楼,她回忆道,自己是在睡梦中被爆炸声惊醒的。王女士说,她熟睡中听见外边突然传出“砰!砰!”几声爆炸声,爬起来到阳台上一看,迷迷糊糊中看到窗外火红一片。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听到北边6号楼与5号楼中间的空地上好几个人大声喊起来:“起火了!起火了!”
很快,4号、5号、6号三座楼的居民得知火情后纷纷下楼。“7楼有一位96岁的老人,在电梯口犹豫了半天,最后还是坐电梯下的楼。”
如果不起火 麻烦可能会更大
“千钧一发!心惊肉跳!”回忆起当时的情景,济南消防6中队队长刘坤如此描述。
凌晨1点钟刚过,已经进入梦乡的济南消防6中队官兵突然接到命令:小区居民楼起火!两个战斗班共12名官兵立即全副武装,火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由于小区停车位上还有私家车,在协调车主开走后,消防车才得以选定合适位置,官兵们随即投入战斗。“一开始不知道大火是从厨房燃气管道里出来的,就用水灭,并不怎么见效,然后就改用泡沫,后来得知是燃气着火后,就赶紧切断了燃气阀门,真险啊!……半个小时后,火势被控制住。”刘坤透露说,“起火原因目前还在调查中,不过起火时房子里还有十多名年轻女子。”
“燃气管道着火还好说,如果只是泄漏而不起火,那麻烦就大了。”刘坤分析说,燃气管道如果泄漏而未着火,那么整座楼都有可能爆炸,“整座楼就像是个炸药包。”
住宅改商用 消防隐患谁来管
在采访中,对于202室业主将房屋租出去后租客用作商业经营的做法,居民们颇多指责,认为商业运营给小区带来了消防隐患。
“业主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的颜东律师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须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也就是说,业主把住宅用房子出租给别人用作经营用房,需要经过邻居的允许。”此外,根据住建部《商品房租赁办法》,业主私自改变房屋性质,房管局有权责令改正。
“相关法律条文是近两年才出台的,而且现实中监管力度偏弱。”颜东说,在现实中“住改商”现象普遍存在,有关部门管理起来有些力不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