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24 07:16:00
柳斌 来源:齐鲁晚报宋某在讯问笔录上按下手印。 (图片由警方提供)
本报烟台5月23日讯(记者 柳斌 通讯员 张国忠 王海艇 孙菁) 5月22日凌晨,招远查获“醉驾入刑”后烟台首个醉驾营运车司机,查获过程却令人哭笑不得。这名醉驾者是一名24岁的出租车司机,被查出醉驾,竟是他自己开车追拦警车,才被民警无意中查获的。
22日凌晨4时30分,招远市巡警大队民警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在长途车站路口有出租车司机打人。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长途车站路口西南角有一辆红色出租车停在那里,两男一女正在争吵。民警对三人进行讯问,三人表示是熟人,没有发生什么情况。
经确认后,民警便驾车沿着金城路向北继续巡逻,当行至文化路口南50米处时,刚才被查的出租车却追了上来,企图拦下警车。民警见此情况赶忙下车查看,可出租车司机停车后坐在车上,脱口就质问民警:“你刚才为什么查我?”
此时,民警发现驾驶员神情异常,满身酒味,有酒驾嫌疑。在检查过程中,驾驶员极不配合,并谩骂威胁执勤人员。随后,民警依法将驾驶员口头传唤并移交至交警大队,由交警部门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经呼吸检测,出租车驾驶员宋某属于醉酒状态。
由于招远市尚无醉驾入刑的先例,民警非常慎重,马上带宋某到医院抽血,并将血样送往招远市公安局进行化验鉴定。
做完鉴定后,交警对宋某进行了讯问。据宋某介绍,当天凌晨1点左右,他因心情不好,与朋友谢某以及女友赵某到西山篮球场喝酒。谢某与赵某每人喝了三瓶啤酒,而他喝了两瓶。
喝完后,宋某驾驶出租车载着谢某与赵某往回走,途中,宋某和谢某吵起来并越吵越凶,于是宋某干脆将车停下,两人下车后在路上继续争吵,后来有人路过看到并报警。
没过多长时间,巡警赶来询问情况,宋某向巡警解释了一番,巡警确定没有情况后开车离开。
当被问及为什么又开车追警车时,宋某说:“我也是情绪激动,越想越觉得警察同志刚才太严肃,于是脑子一热,就开车追了上去。”
22日中午,宋某的血液化验报告出来了。结果显示,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3mg/100ml,确定属醉驾无疑。当日下午2点,宋某被刑事拘留。
于是,在“醉驾入刑”实施22天后,招远市第一名醉驾司机就这么戏剧性地出现了,他同时也成了烟台市首个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的司机。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四款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宋某将被终身禁驾营运机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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