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团伙在高速路上扒开的口子。本报通讯员 孙康 摄
本报记者 杜洪雷 通讯员 孙康
为牟取非法暴利,三个犯罪团伙夜间在高速公路上开口子,将超载大货车引下高速路,逃避收费。济南警方摧毁了这三个犯罪团伙。近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32名犯罪团伙成员分别判处5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 不法分子抓住“商机”
自2006年4月山东省对过往高速公路货车实施计重收费以来,一些不法分子竟然看到了“商机”,纠集起来采用破坏高速公路交通设施的不法手段,将超载大货车引下高速路,逃避收费。
青银高速和济莱高速成了“重灾区”。不法分子通过各种途径与省内的大货车司机或货运公司联系,同时还联系河南、河北、江苏的大货车车主,组织超载大货车逃费。这些逃费大货车以省内大货车居多,一般超载都在100%以上,最严重的超载200%左右。
不法分子在高速公路与地方公路相邻较近的地点,趁夜幕的掩护,先将道路隔离栅和护栏破坏,然后动用大型施工机械在极短的时间内垫平边坡引车下路,通过地方公路逃逸,以达到逃费的目的。不法分子最嚣张的时候竟然在高速路上开了15个口子。
据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不完全统计,自2006年至2009年,每年损失过路费超过1000万元。
>> “一条龙服务”逃避打击
不法分子首先会在距离逃费地点较近的服务区召集准备逃费的大货车,每次少则十余辆多则六七十辆。随后,大货车在不法分子专车、专人的带领下直奔逃费地点实施逃费。
逃费的时间一般选择在凌晨0点至5点。地点都选在远离济青高速路主干道的偏僻地区。不法分子动用铲车先垫平边沟,在逃费车辆到达前的十分钟内快速拆开隔离栅、卸下护栏,铲开堵在口子上的水泥墩,整个过程20分钟左右。在口子上,由专人收取费用后将大货车引离高速公路。
“一辆大货车一般收费600元至1000元不等。”民警介绍,团伙中有专人在派出所、交警队附近、交通要道望风,整个作案过程系“一条龙服务”。望风的人一旦发现警察巡逻车马上与口子上的人联系,逃避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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