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床上的佳佳直喊疼。岳茵茵摄
本报济宁3月8日讯(记者 岳茵茵) 邹城市5岁男童佳佳跟着爷爷奶奶外出吃饭,不慎从酒店三楼的传菜电梯坠落,造成左腿股骨干骨折。事后,佳佳的父母多次向酒店索赔却遭拒。8日,记者在事发酒店看到,传菜电梯口安装了防护网,也贴上了警示标志,而处理此事的民警证实,出警时并没有这些。
3月8日,在邹城兖矿集团总医院记者看到,佳佳正在打吊瓶。佳佳的奶奶闵女士告诉记者,4日,她带佳佳到邹城市太平路梅园大酒店参加婚宴。下午3点多,闵女士让小佳佳去隔壁房间喊爷爷,她在房间里穿衣服准备出门。就在这时,她突然听到走廊里传来老板的声音:“孩子掉下去了,快救孩子。”她出门看到,佳佳的爷爷趴在电梯口往下喊:“孩子别怕,爷爷这就来救你。”闵女士说,这个电梯是酒店传菜用的,约一米多高,半米宽,电梯口和地面平行,孩子就这样从三楼掉了下去。
闵女士的侄子小宋当时也在现场,他说:“电梯门手一推就开,也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当时,佳佳被卡在了一楼和二楼中间,酒店两名瘦小的服务员接力把孩子救了出来,孩子随即被家人送往医院。小宋说,事发前他曾看到佳佳进过那部电梯,不过那时电梯正好停在三楼,他还呵斥佳佳不要靠近那里。但佳佳再次走进去时,电梯在一楼,所以掉了下去。
佳佳的爸爸李先生说,事发当天晚上,他去酒店找负责人协商赔偿问题,却一直没找到负责人。一位工作人员说老板不在,有什么事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吧。随后,佳佳的爸爸报了警。
8日上午,记者来到梅园大酒店看到,传菜电梯口处已经安装了防护网,上面还贴着“危险、请勿靠近”等警示标志。酒店前台一位工作人员称:“老板不在,也不接受采访。”
随后,记者采访了当时接警的千泉派出所民警李明,他证实,出警时电梯口没有设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李先生希望民警从中调解,协商解决这件事。但酒店工作人员与老板通话后告诉我说,老板不愿出面调解,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李明说,这件事属于民事纠纷,一方不愿调解,民警也不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