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28 16:58:00 作者:张永斌 蔡金磊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日照12月27日讯(见习记者 张永斌 通讯员 蔡金磊) 莒县申请的“莒县大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近日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并取得使用权,成为日照市继“日照绿茶”之后获得的第二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27日,记者从莒县峤山镇党委和莒县有机大姜协会获悉,后者代表莒县申请的“莒县大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近日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并取得使用权。使用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商品的生产地域具体范围是以峤山镇为主产区的莒县8个乡镇,且申请使用该商标的大姜需符合莒县有机大姜协会的“莒县大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特定品质要求。这标志着“莒县大姜”实现了莒县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零”的突破,成为日照市继“日照绿茶”之后获得的第二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莒县峤山镇耕地面积4.8万亩,其中大姜种植面积稳定在1.5万亩以上,是日照市种植大姜面积最大的乡镇,素有“日照大姜第一镇”之称。莒县生姜加工、出口企业发展迅速,而使用“莒县大姜”的姜必须品质优良,色泽鲜黄、温润,姜耳粗大饱满,姜丝细腻,口味纯正。 该镇大姜多采取防虫网覆盖、紫外线杀虫、土杂肥发酵、地下水微灌等措施,所产大姜符合无公害、绿色、有机化要求。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