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29 16:46:00 作者:赵壁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12月28日讯(通讯员 刘素虹 张婧 记者 赵壁) 盛女士在胶州某装饰板厂内一处餐具包装加工店打工,她却以为自己是装饰板厂的工人。2008年,盛女士下班途中出了车祸,向装饰板厂讨要赔偿未果,盛女士的丈夫带人到工厂大打出手,伤人损物被判刑半年。近日,经过胶州市人民法院调解,盛女士获赔2000元医疗费。 2008年11月,盛女士在下班回家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她认为自己一直打工的装饰板厂应该负担自己的医药费,丈夫于某在数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伙同他人持木棍来到该装饰板厂闹事,将一名出面劝阻的职工打伤,因此被胶州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事后,盛女士又起诉装饰板厂讨要医药费,而她提交的唯一能证明自己是装饰板厂职工的证据是胶州法院刚刚对她丈夫作出的刑事判决书。法官仔细察看后发现,判决书没办法证明盛女士是该装饰板厂的员工,因为里面提到的只是她丈夫于某的供述,并没有得到检察院和法院的确认。法官调取了公安部门的案件询问笔录,发现装饰板厂负责人称,盛女士并不是他工厂的员工,而是厂内一个餐具包装加工点的工人。 法院查明,盛女士与某装饰板厂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她只是在该厂内的一个餐具包装加工点打工。盛女士无权向装饰板厂讨要医疗费。为了让盛女士得到应有的赔偿,法官做通该装饰板厂中加工店负责人王某的工作,王某表示,盛女士确实在其经营的餐具包装加工点工作过,其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愿意给付盛女士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医疗费2000元,盛女士也表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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