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18 12:59:00 作者:于小阳 来源:大众网综合
记者昨日从青岛市民政局获悉,根据市政府《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市民政局、财政局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发放一次性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市区两级财政将筹资590余万元,为全市未纳入物价联动的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优抚对象共近12万人,按每人50元标准一次性发放价格临时生活补贴。据悉,此次价格临时补贴将于本月底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已4次启动物价联动机制
据悉,2008年,青岛市建立了城市物价上涨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居民生活补贴发放联动机制,以一个季度为周期,当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季度同比平均指数出现上涨时启动联动机制,且季度同比平均指数每上涨1个百分点(含不到1个百分点),在下一季度向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具体标准为每人每季度10元。三年来,我市已累计发放联动生活补助金1707.4万元。今年,根据物价上涨情况,我市已连续四次启动物价联动机制。其中,根据第三季度物价上涨情况,我市于10月再次启动联动机制,市内七区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每人上月已获发50元的第三季度物价上涨低保补贴,有效缓解了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造成的生活影响。
未纳入联动特困户也受益
为积极应对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近日我市决定筹资590余万元,对全市未纳入物价联动的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优抚对象,每人发放50元一次性价格临时生活补贴,共为近12万人发放资金590余万元。各级民政部门,将督促各街道、社区,确保月底前及时足额将临时补贴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确保低收入群体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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