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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将严查"买官卖官" 经查实者或被免职降职

2010-12-15 10:00: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对“买官卖官”线索,要认真审查;对“买官卖官”行为,要严厉查处;对“买官卖官”案件,要适时公开……本市正掀起一场整治“买官卖官”行为的行动。各区市、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会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买官卖官”问题的线索逐件进行认真审查,及时提出办理意见,集中梳理排查举报线索。

  半岛都市报12月14日讯 对“买官卖官”线索,要认真审查;对“买官卖官”行为,要严厉查处;对“买官卖官”案件,要适时公开……本市正掀起一场整治“买官卖官”行为的行动。12月14日,记者获悉,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近期至 2011年初全市开展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俗称“买官卖官”)行为,坚决防止和查处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买官卖官线索逐件审查

  根据通知,从近期开始至2011年初,全市将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重点整治工作。各区市委组织部要充分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作用,会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组成整治“买官卖官”问题工作协调小组,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订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区市、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会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买官卖官”问题的线索逐件进行认真审查,及时提出办理意见,集中梳理排查举报线索。

  压案不查将被追究责任

  根据通知要求,对群众举报和集中梳理排查出的有可查性的“买官卖官”问题线索,各区市、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协调有关方面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查核处理;要严格查核工作责任制,每一举报案件都要明确责任人和具体承办人,调查报告、审理报告等均要由承办人和有关负责人署名。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查核不认真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经查实者或被免职降职

  通知中明确指出,将严肃处理“买官卖官”人员。组织人事部门对查实存在“买官卖官”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及时向党委(党组)提出对有关人员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的建议,特别是对发现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及的“买官卖官”问题尚未作出组织处理的,要依据纪检监察机关的处理决定书或审判机关的判决书,抓紧作出组织处理。

  媒体热议案件适时公开

  此外,各区市、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查处的“买官卖官”问题案件,要及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要坚持查实一件通报一件。对社会关注度高、媒体热议的有关案件,要适时稳妥地向社会公开。要把整治“买官卖官”问题作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出成效。要加强对典型案件的综合分析,总结经验,努力形成防治买官卖官问题的长效机制。

  (本报记者)

 

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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