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纳税信用“红黑”有别 6744户A级信用纳税人可享3大“红包”

2017-04-27 15:53:00 来源: 大众网淄博频道 作者: 仇晶

淄博第二季度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现场

  大众网淄博4月27日讯(记者 仇晶)4月27日,大众网记者从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第二季度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淄博2016年度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结果出炉,信用等级为A级的纳税人达6744户,占比18.07%。为褒奖激励守信纳税人,淄博制定出台3大“红包”激励措施,提高依法纳税企业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使守信者处处得到褒奖、得到便利。

  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管理工作是建设“信用淄博”以及建成市级“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工作内容,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管理工作通过对纳税人按信用做到“红黑”有别,从而做好对不同级别纳税人的分类管理和服务。对A级纳税人采取激励保护措施,对B级纳税人采取鼓励提升措施,对C级纳税人采取鞭策督促措施,对D级纳税人采取限制惩戒措施。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2016年度纳税信用级别评价工作已于2017年2月24日启动,经筛选,最终确定参加本次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的纳税人共计37316户。最终评定,信用等级为 A级的纳税人6744户,占比达18.07%,B级28065户,占比75.21%,C级1545户,占比4.14%,D级962户,占比2.58%。

  对于这6744户守信纳税人,在税收管理和服务、部门激励、税银合作方面,淄博制定出台3大利好“红包”,提高依法纳税企业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使守信者处处得到褒奖、得到便利。

  红包一: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提供以下办税便利:(1)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2)普通发票按需领用;(3)连续三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4)纳税信用A级出口企业可评为出口企业管理一类企业,享受出口退(免)税优先办理等措施。

  红包二:淄博市29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签署了联合激励合作备忘录,向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推出了涵盖18个领域的41项守信联合激励措施,充分体现了让守信者“一路绿灯”的导向。同时,建立纳税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定期向淄博市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推送税务领域信用信息。

  红包三:淄博市国税局、地税局与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淄博市银监分局建立了“银税互动”机制,并从2015年起共同与中国银行淄博分行、建设银行淄博分行等十余家银行签订了银税互动协议,税务机关定期将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传送给银行,银行在给予纳税信用等级A级企业绿色通道服务等优质服务的同时,还将纳税信用作为信用贷款的重要依据。

  以建设银行的“税易贷”产品为例,对本身信誉良好的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只要合法经营,生产经营稳定,具有一定的还款能力,无需提供任何抵押和担保,即可获得其纳税额4至7倍的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而且贷款额度在核定的有效期内随借随还、循环使用。

  实现了将纳税信用成功转化为企业的融资资本,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实现了“企业有发展、银行有效率、纳税更诚信”的良性互动。

  同时,税务部门还积极开展退税款为企业担保贷款业务。深入做好税银合作,试点以退税款作为还款保证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业务,解决企业因退税未到账而出现的短期资金困难。同时,继续做好与金融部门的信息互通,提升全市重点出口企业和诚信企业的授信贷款额度,解决企业融资慢、融资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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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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