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公安抓获“连环大盗” 专在卖场偷手机

2017-04-27 14:14:00 来源: 大众网淄博频道 作者: 高文真

  大众网淄博4月27日讯 2016年10月17日,高青县青城镇联通公司营业厅业务员报警称:柜台内被盗手机两部,价值5000余元。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了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工作。

  通过视频侦查发现,案发当日,三名中年男子驾车来到营业厅门前,其中两名男子下车来到营业厅内。其中一名男子以购买手机为借口,与营业员交谈,另一名男子趁其不备,将两部手机盖住,迅速拿起藏于手中,随后,两名男子谎称身上现金不够,以到车上取钱为由逃离现场。犯罪嫌疑人作案迅速、手段娴熟、隐蔽性强,经分析犯罪嫌疑人应有此类盗窃犯罪前科,很可能流窜其他地方继续作案。

  为及时破案,高青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迅速开展工作,一是调取案发现场及沿途的监控录像资料,分析、研判嫌疑人数、嫌疑人体貌特征、交通工具;二是扩大串并案范围,积极与周边县、市、区进行串并,研究嫌疑人的行踪路线、活动轨迹;三是进一步与有关人员座谈,确定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口音等与案件关联的线索,为抓捕、审讯做好准备工作;四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鼓励各个手机专卖店工作人员注意发现犯罪嫌疑人。

  办案民警先后赴滨州、潍坊等地开展工作,基本确定了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口音、衣着。三名嫌疑人曾于9月29日,窜至滨州市沾化区一手机超市盗窃四部手机,价值8000余元。10月15日,窜至青州市高柳镇盗窃手机两部。通过作案特点分析、嫌疑人体貌特征对比,确定发生的该系列盗窃案均系三名嫌疑人所为。民警经过大量工作,最终将三名嫌疑人抓获,同时还将负责销赃的闫某抓获。

  原来,三人在一次酒局上相识。高某有吸毒史,曾因盗窃罪被判过三次刑。张某做过高利贷生意,在外包养女人花销巨大。杨某一直开黑出租,赚钱并不多。三人为了钱财决定到手机店铺中偷手机,杨某负责开车放风,高某、张某则负责进入店中实施盗窃。随后三人将偷来的手机,通过回收二手手机的闫某销售出去。

  目前,高某、张某、杨某已被批准逮捕,闫某已被取保候审。(高文真)返回大众网首页>>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推荐阅读
相关新闻